国企重组中治理层收购题目的探讨(2)
2017-11-14 01:58
导读:资金张罗方式不同 企业吞并收购实际上所需要的资金本钱并未几,不需要筹集收购的追加资金,而且进行收购时可以使用手里的活动资金,不足部分可较
资金张罗方式不同
企业吞并收购实际上所需要的资金本钱并未几,不需要筹集收购的追加资金,而且进行收购时可以使用手里的活动资金,不足部分可较为轻易从金融交易中获得融资。收购时所需要资金,通过收购后的吞并又回得手里。治理层收购,要设立以收购为目的的公司。治理层收购的贷款依据不同于一般的收购,需要运用以被收购公司的现金流或资产作抵押的“贷款”,若没有资金提供者的合作难以完成。它可能将使被收购企业的财务情况恶化,这与企业吞并收购有较大差别。
交易完成后的经营环境有别
吞并收购是在不同文化的企业间进行收购,收购后企业文化的融合是一个重大课题。若把重点放在被收购企业的软件价值上,人才将流失。实行治理层收购时,经营者是在被收购相同的企业文化里成长起来的,较少会出现企业文化摩擦。
谈判和毁约可能性不等
企业吞并收购和治理层收购最初阶段都要进行预备性谈判。这一阶段协议的情况对其后的进展影响很大。
企业吞并收购在达成协议、进进实际作业阶段后,经常会出现各种题目。尤其是文化不同的企业合并到一起,将会出现人事、组织方面的协调、信息体制的同一等复杂题目。这些题目有时会使企业吞并收购协议最后变成一纸空文。而治理层收购一般在事前协议时可决定一切。其后的主要题目,大多是收购价格和转让资产内容的调整,其中收购价值将是最大的困难。
治理层收购的国际实践
在国际上,各国已把MBO当作一种重要的经营方法之一,并结合金融手段加以应用,在进行企业收购时得以普及而固定下来。
在美国,企业吞并收购***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超大型合并和外部投资者收购企业非常盛行,这一时期开始实施适合既存业务的、战略性的吞并收购,通过出售不适宜的主营业务,使之变成现金。同时一种依靠贷款收购企业称为“杠杆效应”的金融方法,也运用于企业收购。目前美国的吞并收购趋势是以竞争上风为目的的战略型企业吞并收购,目的旨在把经营资源集中于本公司的强项,重视战略定位的吞并收购,或以企业重组为目的的业务分割型的吞并收购,其明显的特点是,以高价股为背景、以股份交换为主体的吞并盛行。外部投资者收购较为普遍。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在英国,MBO一开始被运用于英国国营企业民营化上。20世纪80年代初的英国,撒切尔政府通过引进竞争原理进行改革,作为改革的一环,积极实施国营企业民营化,以民营化为契机,在英国积极实施企业收购,最初大多数民营企业以股票上市来实施民营化。除股票上市外,同时也充分运用了美国收购企业的方法,开始采取把企业、业务部分卖给现职治理负责人。在放宽公司法限制,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作抵押进行融资的做法得到认可,企业卖给治理负责人的做法得以积极推进。作为英国企业重组的方法,MBO在英国确立了牢固的地位,得到独立发展。据资料统计,在英国1979年实施MBO的案例只有18起,而到1997年已增加到430件。
MBO在两德合并后也得到实施,1990年德国政府也面监着解决诸如国有资产出售和国企职工安置等重要题目。德国政府颁布了《托管法》,确定了私有化的目标:通过将国有资产私有化,尽快进步企业的竞争力;通过建立托管局专门负责私有化工作。托管局根据国有企业所处的行业的竞争性,采取不同的私有化方案。如对垄断性产业国有资产的处理,采取了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实行大规模的结构性重组方式;对竞争性产业,托管局开展私有化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尽可能采取一切措施将其出售。MBO在两德合并后国有资产处置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治理层收购在日本引起重视,与日本的经济与社会特征分不开。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已意识到以往企业团体式的经营模式的弊端,并重新审阅战后50年建立起来的各种经营规则和团体经营方法,着手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考虑到以英国为中心在欧洲得到普及的治理层收购,比美国式的企业吞并收购更适宜于日本的文化传统和经济背景,加上日本企业一惯具有向欧洲学习经营治理方法的传统,因此治理层收购在日本也逐步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