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合并财务(2)
2017-11-15 02:17
导读: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进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进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本钱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以为商誉,反之计进当期损益。
由于我国现行规范中没有关于权益结正当的规定,而实务中却出现了按权益结正当操纵的企业合并,如上市公司合并非上市公司,在非流通股难以计价、流通股的价格又不能真正反映主并企业的内在价值、被并企业的公允价值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换股合并难以采用购买法,所以新准则规范了权益结正当是考虑了我国国情的。 (三)《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变化
1.合并理念从“母公司理论”转为“经济主体理论”。新准则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2.夸大了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新准则规定,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含特殊目的主体等),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应纳进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从而使得合并报表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团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信息。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夸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的控制,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因素进行判定,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考虑被投资单位各个投资者的持股情况、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治理结构、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伏表决权因素。
3. 合并程序体现了与企业合并及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紧密联系。
4.增加了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准则规定了合并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即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同时也规范了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方法。
二、三个准则的联系
《企业合并》准则是连接《长期股权投资》和《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纽带,既规范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又规范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三者之间的联系参见表1。
从表1可看出,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存在一定关联性,控股合并是三个准则的线索,将三个准则联系在一起。而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与投资和合并财务报表均无关系。控股合并形成合并方(母公司)对被合并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其中初始投资本钱是按照《企业合并》准则确定的合并本钱计量;控股合并形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依据《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首先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然后按照不同的控制关系,采用不同合并方法。在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应当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后各期不会产生合并价差。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进、用度、利润及现金流量,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在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母公司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不编制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购买方的各项资产、负债,应当按其公允价值计量,母公司的合并本钱大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商誉,相应在合并后各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商誉项目列示,商誉发生减值的,以减值测试后的金额列示。母公司的合并本钱小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进合并当期损益,合并后各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不单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