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股利政策的实证研究(2)
2017-11-16 01:24
导读:二、2004年广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特征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派现)、股票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 增)三种。广西上市
二、2004年广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特征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派现)、股票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
增)三种。广西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状况如表1所示。样本公司的描述性统计分析表明,2004
年广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具有如下特征:
1.不分配现象依然普遍。表1显示,不分配或不分配现金股利的公司有9家,占样本公司总数的40.9%;不分配现金股利的公司数超过每股收益小于或即是零的公司数。可见,盈利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的现象很普遍。
2.现金股利成为股利分配的主要形式。由表1可见,22家股利分配的公司中派现公司有8家,占36.36%。送股或转增的公司大多伴有派现行为。
3.每股现金股利的特殊现象值得关注。表2显示,全部样本公司每股现金股利的均匀值为0.101364,剔除现金股利为零的9家样本公司后,派现的13家公司的均匀每股现金股利为0.171538。表3为每股现金股利的不同区间分布,处于0.2-0.4之间的公司数所占比例最高,为总样本的22.76%,占派现公司数的38.46%。
4.股利支付率较低且差异明显。看其分布状况(表4),股利支付率处于0.2-0.5区间的公司数最多,占样本公司总数的31.8%,占派现公司数的53.85%。总体来看,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较低。
5.股利支付率因第一大股东比例的不同而存在明显差异。表5是基于第一大股东比例的股利政策单因素回回分析的结果。表5显示,每股现金股利的F值固然大于1,但P值未通过明显性检验,即第一大股东身份未导致样本公司每股现金股利之间的明显差异。股利支付率单因素方差分析的F值大于1,且P值通过了明显性检验,说明第一大股东身份在99%的置信水平下对股利支付率产生明显影响。 三、股权结构与股利支付率关系的回回结果分析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根据在网站上收集到的数据,并运用软件Eviews3.1对相关变量进行回回得出结果如表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