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建投资理论的跨国并购研究(2)
2017-11-19 05:51
导读:(二)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可以从两方面考虑:放开海外融资渠道,答应大型企业团体直接在国内外金融市场进行融资,并赋予其
(二)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可以从两方面考虑:放开海外融资渠道,答应大型企业团体直接在国内外金融市场进行融资,并赋予其海外融资权和投资权,使得大量的对外并购资金都可以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来张罗,从而扩大我国对外资的利用;放宽外汇管制,对国内经营业绩好,又具跨国经营经验,并能通过进出口贸易或B 股市场自我平衡外汇的大型企业团体,应赋予其外汇汇出权,放宽其海外子公司外汇使用、利润汇回、资金调出等方面的限制,答应其利用境外盈利再投资。
(三)推动产业集群的国际化经营
产业集群是由某些特定领域内相互连接的企业、研究机构、学术机构以及相关服务机构所组成的地理位置上紧密相连的集合体。它拥有本地内生的网络和本地化的研发及教育机构,有为其服务的金融机构和合作区域系统,具备高水平的创新能力,能有效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引导集群内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完善相关的对外投资保障制度
我国应鉴戒国外有关跨国并购的立法经验并结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并购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加紧制定我国的相关法律,对跨国并购的审批程序、外汇汇出、资金融通、税收政策等题目作出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使我国企业在实施跨国并购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跨国并购活动步进健康的发展轨道。同时,应该加快建立与完善相关的对外投资保障制度,以降低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为保证对外投资者的利益,政府应建立相应的风险保障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制度,以维护我国对外并购者在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