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重建及相关问题分析(2)
2017-11-30 05:37
导读:(二)经验与教训 大额存单虽然在国外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在中国为什么“水土不服”呢?对中国大额存单市场发展历程的回顾,可以得到一些经验与教训
(二)经验与教训
大额存单虽然在国外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在中国为什么“水土不服”呢?对中国大额存单市场发展历程的回顾,可以得到一些经验与教训:大额存单市场的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利率市场化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必须有相关的法律和技术条件保障,以维持市场秩序。
1.利率市场化程度尚未成熟是以前发展大额存单市场的最大障碍。过去由于中国资金供求关系紧张,出于对高息揽存问题的担心,中央银行对大额存单利率进行的严格管制,导致大额存单的吸引力尽失。由于利率管制,中国以前大额存单市场的发展并非由银行出于自身的需要而进行创新所主导,而更大程度上是由监管机构所主导,银行的创新活动受到严重的限制。
2.无法保证流动性是大额存单无法发展的重要原因。由于10多年以前,中国二级证券市场还没有完全形成,人们的投资意识不强,大额存单在很大程度上欠缺流动性,形成可“转让”存单难以转让的状况。而且,由于存单难以转让还导致很多问题,例如一些人利用持有人遇有特殊情况急需兑现的心理,乘机低价买进,或进行倒买倒卖的投机活动。
3.以前金融市场的技术条件难以满足存单市场发展的需要。例如,按大额存单管理有关规定,记名大额存单可办理挂失,10天后补发新存单。而记名存单转让时由买卖双方和证券交易机构背书即可生效,由于技术条件所限原发行银行无法掌握大额存单的转让情况,从而给存单到期兑现带来麻烦,而且制度的缺失也导致了银行资金的损失。正是由于技术条件所限,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备导致当时以大额存单为媒介的各种犯罪活动相当猖獗。
三、在新的条件下发展大额存单市场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利率市场化已达到一定水平,同时金融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因此发展大额存单市场的时机日益成熟,具体而言:一是目前中国银行业市场化程度已大大提高,在竞争压力下创新的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所提高;二是证券市场发展已经达到一定水平,完全有能力提供大额存单市场发展所需的流动性;三是现有的市场技术手段足以保证大额存单在维持足够流动性前提下的安全性,大额存单被用于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已大大降低;四是当前中国的资金比较充裕,现时由于大额存单而导致高息揽存等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也
相当低。更重要的是,重建大额存单市场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金融产品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的问题,还是中国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近年来,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加快。首先,中央银行已于2004年10月29日起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同时进一步放宽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贷款利率下限虽然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但对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已经不再设定上限,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则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至此,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只剩最后一步,即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上浮和取消贷款利率下限。接着,中央银行于2005年5月24日发布实施《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允许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随着企业短期融资券的推出,企业的短期融资成本已突破了法定贷款利率下限的约束,因此可以认为贷款利率下限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突破。至此,中国利率市场化剩下的仅仅只是存款利率上限了,而这正是利率市场化最关键和最重要的一步。如前所述,根据国外经验,大额存单可以作为存款利率上限的突破口。一旦大额存单在利率上放开,由投资者和银行通过市场机制定价,并且实现在大规模发行的基础上保证足够的市场流动性,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最重要的突破。因此,发展大额存单市场对中国金融市场来说不仅仅是一种金融工具创新,更重要的是,它是中国利率市场改革相当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