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造假的成因与防范措施探讨(2)
2017-12-01 05:55
导读:(2)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依法统计。 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是保障统计数字客观真实性的法律基础。一是统计机构必须是依照法律独立设置的,并且国家 统计机
(2)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依法统计。
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是保障统计数字客观真实性的法律基础。一是统计机构必须是依照法律独立设置的,并且国家
统计机构在行政上应保持独立的地位。二是要健全统计法制建设,依法统计,尤其要严格执法。三是要加大普法力度,广泛宣传《统计法》。不仅要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观念,而且还要在社会中形成良好的统计法制氛围。同时,还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检查监督机制,以法律手段排除长官意志对统计数据的干预,明确各级领导对统计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责任。各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要扎实开展各种定期和不定期的统计数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加大打击力度,以生统计法之威。
(3)提高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在全社会范围内实施诚信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加强诚信教育,使统计人员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同时,建立一套统计职业道德评价系统,结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实现对统计工作的正确监督和评价。另一方面,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持续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3],使统计信息在质量上不发生技术性差错。
(4)改革统计管理体制,建立统计部门垂直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统计体制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模式的束缚,还不完全适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实行统计部门垂直领导,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这种体制的实质是市、县统计部门作为省级统计部门的派出机构,其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由省级统计部门统一管理;乡镇统计人员作为县统计部门的派出人员。省级统计局作为省级政府的一个功能部门,在行政上受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国家统计局的指导;省级统计局局长实行双重领导,以国家统计局管理为主。实行统计部门的垂直领导,能提高统计部门的独立性,增强统计部门的抗干扰能力,对于解决目前统计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是一个比较现实而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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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玉杰.浅谈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成因和对策[J]。天津财会,2003(5):22~23.
[2]@魏谨.论会计信息失真的防范[J]。新疆财会,2003(2):48~49.
[3]@吴翠萍.谈会计信息失真的全方位治理[J]。苏盐科技,2003(4):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