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评级法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化解对策研(3)
2017-12-03 01:24
导读:4.1 完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步伐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情况,在五级分类基础上改进,推动银行内部评级逐步向IRB法过渡。一是
4.1 完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步伐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情况,在五级分类基础上改进,推动银行内部评级逐步向IRB法过渡。一是建立二维评级体系,实现贷款等级与借款人PD挂钩。二是加强定量分析,减少主观判断的比重。三是细化贷款分类层次。如银行将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5类细分为15类,工商银行的12级分类也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建设银行也在12级分类。
采取内部评级法,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权重将会更高。因此,要降低加权风险资产规模,必须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探索一切有利于不良贷款处置的合法手段,使不良贷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4.2 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国有商业银行应树立理性、稳健和审慎的风险管理理念,根据业务需要,组织协调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加强道德风险管理防止腐败,逐步建立与内部评级系统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体系,为实施IRB法创造良好环境。并在IRB法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制度与系统同步推进、配套建设的原则,建立独立的垂直管理的信贷审批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实现相互制衡,健全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4.3 强化内部评级数据库管理
国际经验表明,大多数银行在内部评级系统建立中,将主要精力投入在数据清洗和整合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数据储备严重不足且数据质量不高、缺乏规范性。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在建立内部评级系统过程中,要加快数据的清洗和补录工作并拓宽数据的收集渠道;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并实行完整、严格、一致的数据标准;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建立一个体现客户信息和内部信息管理要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4.4 建立符合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情况的内部评级系统
要借鉴国外模型的、方法和设计思路。如KMV模型、麦肯锡信贷组合模型、信用风险附加计量模型(CSFP)等已受到全球银行业的广泛认可。同时应结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利率市场化进程、企业财务欺诈现象、数据积累量不高、金融市场发展不充分等现象,开发出适合自身特点的风险评级与管理系统。
4.5 培育专业化的风险评级队伍,加强国内外同行的信息交流
国有商业银行应当长期培养、储备一支具有风险分析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并逐步提高评级人员的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内部评级体系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体系,应积极借鉴国内外同行的成功经验,与时俱进。发挥国内银行间的协同作用,组织并利用各商业银行的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和实施。
只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借鉴IRB法,建立一套适合其自身体点、行之有效的内部评级系统,提高国有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鉴别分析能力,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性风险管理,从而改善贷款审批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贷款后对客户和市场的风险监控能力,制定出系统化、动态化和数量化的信贷体系,提高贷款质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这个沉重的包袱。
1 时东,李海平.国外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措施及启示[J].要参,2006(3)
2 刘澜飚,王博.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迟缓现象分析[J].金融研究,2006(3)
3 郑纯毅.中国银行业与国际银行业贷款分类比较分析[J].金融与保险,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