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管理层的股权激励(2)
2017-12-03 03:37
导读: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局限性 在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有很多的局限性,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公司治理不完善,国有股一股独大 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
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局限性 在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有很多的局限性,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公司治理不完善,国有股一股独大 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引入股权激励制度,必然出现经营者为自己定薪定股,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的突出表现是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这种结构,加上企业未建立严格的审计、考核体系,国有上市公司内部人不合理的自定薪酬股份的可能性很大。私人或非国有法人控制的上市公司,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也有同样的问题。 资本市场缺乏效率 运作良好的资本市场不仅使认股权流通方便,也为检验公司业绩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客观手段,更能通过市场的监督机制迫使企业经理改善公司经营状态。在中国,二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尽管资本市场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上海和深圳股票市场也形成了一定规模。但国内资本市场问题重重,上市公司质量低下、中介机构缺乏独立性与透明度、政府对股票市场的干预,使得资本市场,很难作为企业业绩的晴雨表,更难提供对企业的监督功能。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认股权可能成为公司高层管理者操纵股价的动力。 从资本市场的有效性来看,统计分析表明,我国尚处在接近弱有效市场阶段。从投资者构成来看,我国的投资者构成仍以散户为主,散户占90%,机构投资者占10%,而美国的投资者构成分别是养老基金26%、共同基金16%、个人45%,寿险公司4%,全球其他投资者7%,其他投资者2%.我国这样的投资者构成必然会形成很强的市场投机色彩。股民缺乏长期投资的价值理念,一些股票上市以后的换手率的表现即可看出股民缺乏高质量的后市需求。 经理人市场不发达 根据企业理论,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要是经理人员,要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必须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经理人市场可以提供良好的市场选择机制,而经理候选人能力和努力程度的显示机制是基于其长期工作业绩建立的职业声誉。在我国经理市场十分不成熟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家的选拔、任用还基本上采用非市场选择的方式而确定,甚至往往是行政命令安排经理人员。经理人市场不发达的直接后果,必将是企业无处选择合适的经理人才,难以对在职的经理人员形成“就职替代压力”和有效的监督。经理人市场的不完善、“声誉机制”的空缺导致经理人员的选拔脱离市场选择,没有合适的激励机制,股权激励制度也就成了空中楼阁。 法规不配套 首先,按照国际惯例,公司经理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主要是通过增发新股和回购本公司股票来实现的,但在我国这两个渠道都受到限制,其次,从国际趋势来看,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和个人,往往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对股票交易行为除了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外,还对个人的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最后,股票期权的制度是股票期权计划进入规范实施的一个核心。我国在会计制度建设方面还比较滞后,加上股票期权的推行刚刚起步,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难以对此类业务进行较为恰当的会计处理,实际上也必然到企业的实际损益和股票期权计划的有效实施。
实施多层级股权激励 以股票期权为主的多层级股权激励方式包括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储蓄-股票参与计划、股票奖励、业绩股票、业绩单位、内部人收购、帐面价值增值权等多种方式,其中一些方式已在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开始探索和实践。从公开披露及所了解的信息看,目前国内已有80家左右上市公司开展了这项制度创新的实践。从2001年年报看,许多上市公司将激励约束制度的创新作为2002年度的工作重点之一,因此预计今年又将有一大批上市公司开始实质性启动此项工作。
开展股权激励的对策 最近,在股权激励方面,出现了积极的变化。一是由十多个部委联合组成的“企业激励与约束课题组”在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考察和论证后,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二是十六大报告中,明确了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为管理层持股等股权激励措施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以深圳方大、佛塑股份、胜利股份等案例掀起的对MBO的空前的关注和讨论,预示着以“经营者持股”来实现“国退民进”的号角已经奏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