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高校企业财务治理和内部审计治理的结合(2)
2017-12-07 06:08
导读:2.建立健全学校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企业重大财务决策的制度 高校作为校企投资主体,拥有参与重大决策、收益分配、考核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学校应当建
2.建立健全学校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企业重大财务决策的制度
高校作为校企投资主体,拥有参与重大决策、收益分配、考核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企业重大财务决策的制度。
严格控制下属公司投资权,防止团体公司的投资权分散;投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企业政策和高校企业发展战略;由于高校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是有限的,因此在资金投放前必须认真调研,进行科学的项目评估和论证。
3.建立科学、公道的激励约束机制
包括如下具体措施:第一是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第二是加大对科技职员分配的激励制度;第三是对于校办企业中的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可建立股票期权制度、员工持股制度等激励措施。
4.建立有效的监视机制,规避学校投资风险
学校应加强审计监视力度,利用高校内部审计部分和社会中介机构,定期对校办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进行审计;对派出的校办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即对责任人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财产安全性、经济效益情况、财经纪律遵守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使财务收支真实、正当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绩效审计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相结合,揭露题目与促进整改相结合,组织实施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投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一开始建设就参与,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以发现有无违法违规题目为突破口,以评价项目综合效益为成果。从而建立有效的监视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效绩评价制度,规避学校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