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金融发展差异及对策(2)
2017-12-11 01:14
导读:金融发展水平不平衡 据统计,基于不平衡的经济格局,我国目前不同省区货币资金量的分布东、中、西部差异十分明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5月发布的
金融发展水平不平衡
据统计,基于不平衡的经济格局,我国目前不同省区货币资金量的分布东、中、西部差异十分明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5月发布的《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提供的数据,2004年末,东、中、西部外币存款余额占本外币存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6.1%、2.2%和1.4%,这突出反映了各地区外向型经济程度的差异。2004年金融机构贷款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东、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占全国贷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61.6%、19.1%和16.0%。总体看,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余额存贷比明显高于东部。
固定资产投资也呈现明显的地区分布。2004年,我国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东部地区的投资总量超过了中西部的总和。从1990年到2003年,东部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万亿元,占全国比例为61.4%,中部和西部分别占全国比例为22%和16.6%。投资的差距对各地经济金融的非均衡发展将产生非常大的直接影响。
区域金融机构发展不均衡
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组成结构相对较为单纯,主要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民生、光大、华夏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在少数中心城市设有分支机构,除此之外便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与之相比,东部地区金融机构组成结构明显丰富,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大部分新兴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绝大多数外资银行机构都设在东部地区,由此构成东部地区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
区域间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
金融市场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载体,已经成为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投放货币、传导货币政策的重要渠道,但我国区域间金融市场的发展差距极为悬殊。就货币市场来看,东部地区发展很快,中西部地区在市场规模、交易工具、市场主体等方面都较落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呈现明显的地域性特征。2004年末,东部地区上市公司数约占全国的60%,中西部分别约占20%。东、中、西部地区股票当年筹资额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61%、26%和13%。从保险业的发展来看,2004年东、中、西部保费收入分别占62%、22%和16%。各地区保险密度总体上呈东、中、西递减之势,北京、上海、天津分别以2490元、1763元和791元的保险密度位列全国前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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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原因分析
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区域差异
率先改革的东部地区从市场化之初就努力构造金融活动与运行的市场经济基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较快,市场发育程度较高,拥有相当程度的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企业有很强的拓展融资渠道的意识与能力,加上其自身利用金融资源的成本消化能力不断增强,效率不断提高,从而使该地区形成了较强的资本积聚能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市场化程度和投资主体对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都比较弱,对金融资源潜在的需求未能转化为现实的需求,金融资源只能产生较低的利用效率。由于东部与中西部区域间存在风险和收益的梯度差距,金融资源为获取较高的收益回报通过各种渠道从中西部市场转移到东部地区。而金融市场上的证券交易所、法人股市场和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东部地区的积聚分布,也为金融资源的流动提供了强大的信息和技术上的支持。一元化和二元化金融政策环境的矛盾
我国金融体制和政策呈现出明显的金融制度运行环境二元化的特征。其基本格局是:东部地区的金融发展依靠市场的成分较多,地区制定的发展战略往往是开拓型、创新型和开放型的;中西部地区的金融计划成分占主导地位,市场发育程度低,区域政策制订的发展战略往往是平衡型、保守型和封闭型的,其目的在于满足静态的平均化的边际收益。但金融调控则不是根据区域发展的差异因地制宜,而是更多以区域金融运行一体化为前提,强调金融政策的统一性。这种金融政策造成了事实上的政策不公,等同于对中西部这样不发达地区的政策歧视,进而容易诱发地区金融经济利益的摩擦,造成“抽瘦补肥”局面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