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型企业的人力资源会计(1)(3)
2015-12-18 01:27
导读:(三)知识型企业的人力资源会计恒等式。为适应知识型人力资源会计将人力资源权益作为其核算中心的要求,应将传统人力资源会计的会计恒等式作一适
(三)知识型企业的人力资源会计恒等式。为适应知识型人力资源会计将人力资源权益作为其核算中心的要求,应将传统人力资源会计的会计恒等式作一适当的修正,即将原有的会计恒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扩展为:物质资产+人力资产(知识资产)=负债+物质资产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源权益(劳动者权益)
公式表明:在知识型企业的会计治理系统内,知识和人才已经成为企业组织的一项首要经济资源,并视同一项最重要的特殊资产进行价值核算与控制,知识劳动者(知识型人力资源拥有者)不但获得自身价值的补偿、人力资源产权权益的体现,还将以知识型人力资源产权所有者的身份参与知识型企业终极剩余价值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