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演变模式研究(2)
2016-08-23 01:13
导读:二、我国私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演变模式——三个纬度的模式图 以上考察私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演变的方法基本上属于 历史学 范畴,按时间序列描述了
二、我国私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演变模式——三个纬度的模式图 以上考察私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演变的方法基本上属于
历史学范畴,按时间序列描述了私营企业内部治理模式演变的表现特征。接着本文则将企业控制权的转移作为核心纬度考察,同时考察私营企业的治理岗位和企业形态是如何随着控制权的转移而发生变化的。 1.控制权纬度 本文用控制权取代所有权和经营权以表示企业所有者和各级经理职员对企业的实际控制程度。尽管私营企业在产权回属上是相对清楚的,但是这并不防碍我们从契约的角度来理解企业内部的权利分配。而且,产权清楚的好处正在于可以在初始契约明晰的情况下讨论控制权配置的效率题目。Grossman和Hart(1996)是以“剩余控制权”来定义企业所有权,他们把剩余控制权定义为“决定资产终极契约所限定的特殊用途以外如何被使用的权利。”Milgrom和Roberts(1992)则用剩余控制权同一定义财产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周其仁(1997)甚至直截了当地把排他性使用企业资源的决策权定义为企业控制权。我们在此暂不讨论这些概念,但可以吸取这些经典研究的思想精华,就是控制权如何分配不仅影响企业的产权结构,也影响着企业运作效率。我们用控制权做核心纬度来观察私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演变,将会得出非常有意义的结论。事实上,现代工商企业的兴起,正是体现在企业的控制权由企业主及其家族成员垄断逐步向治理者阶层转移的过程中。这一纬度可以清楚地显示外来经理职员在治理结构演变中的地位和作用:引进外来的中阶经理是私营企业治理结构演变中的重要一步。这里,外来的中阶经理指的是完全陌生的经理职员,这些经理职员不是通过企业主的“五缘”(血缘、亲缘、地缘、学缘、业缘)圈子而来。控制权的转移体现在企业内的各种治理岗位对这些非家族经理的顺序开放上,而这种开放则导致了企业形态的演变。
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