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企业治理模式创新研究(2)
2017-08-01 01:03
导读:(2)家族网络的封闭性具有本钱劣势。尽管民营企业的“忠诚”与“信任”具有节约交易本钱的经济价值,但封闭的家族网络也使得企业决策具有一定的
(2)家族网络的封闭性具有本钱劣势。尽管民营企业的“忠诚”与“信任”具有节约交易本钱的经济价值,但封闭的家族网络也使得企业决策具有一定的代价和机会本钱。家庭内的人际网络关系能降低企业内的交易用度,却增加了“圈内人”与“圈外人”之间的交易用度,非家族成员很轻易感到被排斥或被忽视,两权合一使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之间的交易用度大大增加。
(3)家族化治理的排外性损害治理效率。家族化治理的排外性主要表现为下述方面:① 家族意志的影响力很大,使得外部职业经理人经常不得不屈服于家族意志,阻碍外部职业经理人进进与作用发挥。② 信息高度集中于内部家族成员手中,家族外部成员很难获取民营企业发展的必要信息,影响家族外部人力资本充分发挥作用。③ 家族的强势地位轻易侵占中小股东的应得利益,出现公司财产权利的变相转移,影响外部股东的投资意愿。由于家族式企业的资产主要由家族投进,因而家族在企业的控制中处于强势,造成企业权力结构的封闭性,权力分配向家族网络倾斜,不利于企业成长壮大和技术创新,因此极可能导致企业成长极限。
(4)家族式治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具有代际传承风险。家族式治理企业一般并不从外部市场上公然招募“掌舵者”,局限于家族内部寻找,限制了择优范围,权力的交接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衰败,极有可能出现“三代消亡”的现象。
正是由于这些家族式治理模式本身所固有的矛盾和缺陷,导致我国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碰到难以克服的瓶颈,从而出现“死亡率”很高和“短寿”的现象。
3 我国民营企业治理模式的演变及创新途径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在模式选择方面,我国民营企业治理模式不可能一步到位地直接从“家族化治理”向“职业化治理”转化。在转轨经济中,职业经理人市场与金融市场、法律制度与社会信任制度的建设都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同时,家族企业家有意愿将经营家族企业看作体现家族追求与实现家族成就的事业,他们不会完全将企业交由职业经理人而坐等分享红利,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
中国民营企业在二次创业过程中,要做大做强,就必须摆脱家族治理的局限性,但也不能彻底走向“职业化经理人”的完全治理,因此,采取由家族成员和职业经理人共同参与的“共同治理”模式应该能成为我国民营企业走出困境的一条新出路。
在职业经理人制度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家人”和“外人”之间缺乏信任。在这种信任缺失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不请职业经理人是等死,请职业经理人是找死”的困境。为了解决这一两难题目,民营企业应该设计一个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够充分发挥职业化经理人专业上风的治理模式。我国民营企业建立共同治理机制并使其良好运转需要以下5 个方面的条件。
(1)推进家族企业产权与家族文化观念变革,确定家族企业由家族化治理向共同治理的演变方向。中国家族企业的成长很难沿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彻底分离的路径展开,但它可以通过产权和文化两方面的变革来打破家族制度的自然束缚。产权变革方面,家族企业的发展方向可采取“控制权家族化、经营层社会化、股权逐步公众化”的模式,通过经理层持股、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确立股权激励获得可持续发展。家族文化观念变革方面,企业所有者要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业缘、事缘理念。 (2)通过经营信息资源、治理权和剩余索取权三方面共享,促使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由封闭走向开放、由独享走向共赢。委托——代理理论表明,减少代理本钱的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是:答应代理人拥有部分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减少代理人的道德风险。所以家族企业必须建立3个方面的共享机制:①经营信息资源共享;②经营治理权共享;③剩余索取权共享。这种共享多赢的机制有利使治理者诚心诚意、尽心尽力地为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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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家族企业主与职业经理人以及家族企业与社会的双重互信机制。①家族企业要规范企业的财务治理制度,进步信息透明度,建立一整套有利于吸引外部社会资本、提升自身信誉度的规范制度;②家族企业主在确定委托——代理关系时,要选择的代理人必须是值得信任的代理人,既信任代理人的能力,又信任代理人的职业道德。随着信任的深化控制权逐渐下放,直到完全授权,这时“职业经理人”才能充分发挥专业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