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严辑《全北齐文》、《全后周文》辨正(2)

2013-06-29 01:28
导读:(六)释惠可《命笔回示向居士》 备观来意皆如实,真幽之理竟不殊。本迷摩尼谓瓦砾,豁然自觉是真珠。无明智慧等无异,当知万法即皆如。愍此二见之徒

  
  (六)释惠可《命笔回示向居士》
  备观来意皆如实,真幽之理竟不殊。本迷摩尼谓瓦砾,豁然自觉是真珠。无明智慧等无异,当知万法即皆如。愍此二见之徒辈,伸诃措笔作斯书。观身与佛不差别,何须更觅彼无余。
  按:本文严氏据《景德传灯录·第二十九祖慧可师》辑入《全北齐文》释氏类中。慧可为禅宗二祖,卒于594年(隋开皇十三年),严氏《全文》之体例乃以人系文,其人终于何朝则其文亦系于何朝,如此,则本文当收入《全隋文》中,于此处亦属误收。
  
  二、重出
  
  此类错误指同一篇文章全部或部分重复收录。
  杨情《奏请置学及修立明堂》
  世室明堂,显于周夏,一黉两学,盛自虞殷,所以宗配上帝,以著莫大之严,宣布下土,以彰则天之轨,养黄发以询哲言,育青衿而敷教典,用能享国长久,风徽万祀者也。……更明古今,重遵乡饮。敦进郡学,精课经业,如此,则元、凯可得之于上序,游、夏可致之于下国,岂不休欤!
  按:本文为重出。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第四册中即指出:“李崇《请减佛寺功材以修学校表》。按《全北齐文》卷二杨情《奏请置学及修立明堂》,卷三邢邵《奏立明堂太学》与此文全同,惟无末‘诚知佛理渊妙’云云三十七字,是一文具三主名而三见,严氏末无按语,杨、邢之奏载《北齐书·邢邵传》,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三十九谓:‘此奏实出于崇,与杨情、魏收、邢邵诸人初不相涉。”此外,《全北齐文》卷五收录有杜弼《檄梁文》一篇,其后一部分即《全后魏文》卷五十四慕容绍宗之《檄梁文》,严氏按语中虽有指出,然未加辨别,而一文两收而具两主名,殊未允当。
  
  三、作者误考 (科教范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本类错误是指文章属于《全北齐文》、《全后周文》应收范围,但作者归属有误的情况。
  
  (一)安德王商延宗《与任城王湝启》
  至尊出奔,宗庙既重,群公劝迫,权主号令,
  事宁,终归叔父。
  按:本文严氏据《北齐书·任城王湝传》辑录。而传载:“……及安德王称尊号于晋阳,使刘子昂修启于湝”,所引即本文。《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二亦收录本文,惟文字小异,其中亦明言高延宗“遣使修启”,据此可知,本文之作者非高延宗而为刘子昂,事实上,《全北齐文》中所收皇帝诏敕多为文臣代笔,只因作者无考,才归类在皇帝名下,而本文之作者赖史传而得保存,此处误考。
  
  (二)字文绎《奏谏度僧法藏》
  天下众僧,普令还俗,今独度一人,违先帝诏。
  按:本文严氏据《续高僧传》卷二十三辑入《全后周文》卷四宇文绎文中。查《续高僧传》称:“至宣帝大象元年九月,下山谒帝,意崇三宝。到城南门,以不许入进退论理。武候府上大夫拓王猛、次大夫乙娄谦问从何而来,朋侣何在,施主是谁。藏报曰:‘建德二年弃寺入山,三年四月,方禁僧侣。惟藏在山,余并还俗。乃以俗法抑出徒侣,藏只一身在山。林谷为家居,鸟兽为徒侣,草木为粮粒。然自惟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既居紫盖,瞰食山粮。准此供给,则至尊所施。’猛等报奏。下勅曰:‘朕欲为菩萨治化。此僧既从紫盖山来。正合朕意。宜令长发着菩萨衣冠为陟岵寺主。’遣内史沛国公宇文绎检校施行。内史次大夫唐怡、元行恭覆奏日”以下即本文。据此本文之作者当为唐怡、元行恭,而非宇文绎。
  又严氏于本文作者小传称:“绎未详,疑当作译,大象初内史上大夫,封归昌公。”《周书·宣帝纪》:“(大象元年二月)封内史上大夫郑译为沛国公。”据《周书·郑译传》,郑译为郑孝穆之子,孝穆赐姓宇文氏,郑译即此所谓“宇文绎”。《北史·郑译传》载:“宣帝嗣位,超拜开府仪同大将军、内史中大夫,封归昌县公。”即严可均于作者小传中所言。揆《续高僧传》此处文意,宣帝敕宇文译承办度法藏事,唐怡、元行恭上奏谏止,严氏误以本文为宇文译所作。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三)阿史那壤《为王谦画三策》
  公亲率精锐,直指散关,蜀人知公有勤王之节,必当各思效命,此上策也;出兵梁汉,以顾天下,此中策也;坐守剑南,发兵自卫,此下策也。
  按:本文严氏据《周书·王谦传》辑人《全后周文》卷十九,作者作“阿史那壤”。《周书·王谦传》:“时隋文帝秉政,谦令司录贺若昂奉表诣阙。昂还,具陈京师事势。谦以世受国恩,将图匡复,遂举兵,署官司。所管益、潼、新、始、龙、邛、青、泸、戎、宁、汶、陵、遂、合、楚、资、眉、普十八州及嘉、渝、临、渠、蓬、隆、通、兴、武、庸十州之人多从之。总管长史乙弗虔、益州刺史达奚惎劝谦据险观变。隆州刺史[高]阿(史)那瓖为谦画三策曰:‘……’谦参用其中下之策。”其中“画三策日:‘……”’,所引即本文。《周书》此处有脱误,中华书局本校勘记注:“张森楷云:“《北史》本传作“高阿那肱”,“肱”“壤”双声近同,误衍“史”字,脱去“高”字。’按张说是。宋本《册府》卷三七三作‘高阿那壤’,今据删补。”《北史·高阿那肱传》载:“那肱至长安,授大将军,封郡公,寻出为隆州刺史。大象末,在蜀从王谦起兵,诛死。初,天保中,文宣自晋阳还鄹,愚僧秃师于路中大叫,呼文宣姓名云:‘阿那瓖终破你国。’时蠕蠕主阿那瑰在塞北强盛,帝尤忌之,所以每岁讨击。后亡齐者遂属高阿那肱云。虽作“肱”字,世人皆称为‘瑰’音。”此处严氏从《周书》之误。
  以上,笔者分别从三个方面对严辑《全北齐文》、《全后周文》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辨正,但必须指出,《全文》收录完备,考订精审,未可轻议其失。陈垣先生在《中国佛教史籍概论》一书中屡次提及严氏《全文》的不足之处,多有发明,但亦有偶尔失检之处,如其在介绍《广弘明集》一书时即指出《广弘明集》卷二十四有樊孝谦《答沙汰释李诏表》一文,严氏未录,可补《全北齐文》之阙。而按之实际,此文严氏已录入樊逊(孝谦)天保五年《举秀才对策》一文中,惟字句稍有出入。《广弘明集》亦当据《对策》节录此表,而另具一名而已。本文在列举《全北齐文》、《全后周文》存在的问题时或有类似失误,作者学力所限,当所难免。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2] 

上一篇:论施耐庵、施伯雨与《水浒传自序》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