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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中尉的女人》的存在主义解读美文学毕(2)

2013-06-07 01:23
导读:个体的存在和自由 自由是萨特存在主义的基本概念。萨特曾说存在主义是一种“关于自由的学说”,存在即自由。当然,这里的“自由”是一个哲学概念

  个体的存在和自由
  
  自由是萨特存在主义的基本概念。萨特曾说存在主义是一种“关于自由的学说”,存在即自由。当然,这里的“自由”是一个哲学概念,它指的是以主观性和超越性为特征的纯粹意识活动,它所体现的是人格的尊严和独立的思考。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将存在分为两种基本的形式,即“自在的存在”(being-in-itself)和“自为的存在”(being-for-itself)。前者是一种无意识的存在,是物质的存在;后者是个体在世界上按照自己的欲望来塑造自己时所获得的一种存在。按照自己的欲望来塑造自己,实际上就是自由选择、积极行动、追求真实的自我。人注定是自由的,注定了必须自由选择。萨特的存在主义思想还有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存在先于本质。这意味着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并且使人的本质成为可能;人的存在的本质悬置在人的自由之中。也就是说,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是自由、通过自由选择确定人的本质,人的意义体现于人的自由之中。萨特还进一步将这一观点在其戏剧《苍蝇》中借俄瑞斯忒斯之口表述为“我就是我的自由”。
  自由也是福尔斯一生的追求。他特别强调个体独立的特性,这在其非小说著作《智者:思想上的自画像》中充分地得到反映。福尔斯的所谓“智者”来自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里特的观点,即那些具有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以及追求内在智慧和知识的人,他们能够“在无人引导或被错误引导的群体中保持自己独立的特性,取得一定程度的自我实现……”(Olshen 3)他在该书中所倡导的维护个体存在的自由,保持独立的特性,反抗强加于个体使之服服帖帖、唯唯诺诺、循规蹈矩的种种压力的思想始终贯穿于他的文学创作中。
  当萨拉生活在莱姆镇的时候,她不断受到别人的侮辱和咒骂,但她就像加缪笔下的莫尔索一样,根本不考虑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她依靠孤独来唤醒自己的自由意识,她在对孤独的体验中来体验自由。这正如萨特所认为的,当一个人蹂躏另一个人时,并不是、也不能剥夺别人的自由,反而为别人提供了一种自由选择的境遇,促使别人对自己面临的各种可能性进行选择。萨拉从“法国中尉的女人”到“查尔斯的情人”,再自我放逐,都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意愿为自己的人生定位,为生活赋予个人的意义。

  萨特关于自由的概念包含着对现存秩序和传统观念的否定。这也反映在萨拉的宗教观念上。小说中所描绘的维多利亚时代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刚刚问世,并且对象查尔斯这样的青年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的时期。但也正是在此时,英国掀起了一场宗教复兴运动。“那时候兴建起来的教堂比在那之前上所造的总和还多”(285)。然而,萨拉却“并不信神”,“正如她看穿了所有的人一样,她也看穿了维多利亚时代教会的各种荒唐行为,看穿了那个时代教堂污秽的玻璃,也看穿了教会对于《圣经》的狭隘的按字面的解释”(62)。当波尔坦尼太太威胁她要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任时,萨拉蔑视地回敬道:“是在上帝面前吗?你那么肯定到了来世上帝还能听见你说话吗?”(262)以萨特为代表的无神论存在主义,就是将上帝的观念从人的存在环境中驱赶了出去,而肯定意志自由是人类的至善。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萨拉对查尔斯的控制及最终离他而去,也是对维多利亚时代两性关系和道德观念的一种颠覆。“维多利亚时代所规定的男性是欲望主体,女性是欲望客体,男性是拯救者,女性是等待救赎的对象的二元对立”(陈榕78)。在萨拉与查尔斯的关系中,萨拉一直貌似是需要查尔斯同情、帮助的对象,实际上却一直控制着与查尔斯关系的,包括与他见面的时间、地点、情感高峰以及自己离开莱姆镇的时机选择,完全将他们的“处境颠倒过来了”(497)。虽然按照萨特的观点,人们在自己的眼中都把他人互相视为客体,但在读者眼中,萨拉完全是行动的主体,查尔斯却是处于被动地位的客体。在这个意义上,萨拉俨然是充分体验意志自由的存在主义的英雄。
   在小说的一个结尾中,查尔斯找到了萨拉,但萨拉却拒绝了查尔斯婚姻的要求。她说:“我发现我很珍惜这种生活。我不想与他人分享。我喜欢保持我目前的状况,而不是一个丈夫——无论他待我多么好,多么溺爱我——必定会期待我表现得像一个妻子应该表现得那样”(483)。她进而说:“我很清楚,一进入爱情领域,就没有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可言了”(485)。这表明,萨拉对现状很满意,她希望能够本真地生活下去,而不是按照别人的意愿来生活,即便是因为爱情。这里,我们似乎听到了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书中所说的:“……人就要对自己是怎样的人负责……并且把自己的存在的责任完全由自己担负起来”(8)。而萨拉对查尔斯的拒绝,既使得她自己赢得了自由,也给了查尔斯自由。正如萨特所说:“我们在要求自由的时候,发现自由完全依赖他人的自由,而他人的自由,又依赖于我们的自由”。因此,“我就不得不在要求我自己的自由的时候,同时也要求他人的自由”(转引自刘放桐649)。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整体来看,福尔斯的创作思想芜杂,但其存在主义色彩非常浓重。不仅是本文论及的《法国中尉的女人》,他的其他小说,如《收藏家》(1963年)、《魔术师》(1966年)等,都是作者传达存在主义哲学思考的有效形式。
  
  注解
  ① See Peter Wolfe, John Fowles: Magus and Moralist(Lewisberg: Bucknell University Press,1976)25.
  ② 本文依据的中译本是陈安全译:《法国中尉的女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下文凡出自该处的引文只注明页码,不再一一说明。
  
  引用作品
  陈榕:“萨拉是自由的吗?——解读《法国中尉的女人》的最后一个结尾”,《外国文学评论》(3)2006:77-85。
  [Chen Rong.“The French Lieutenant’s Woman: Is Sarah Free at Last?”Foreign Literature Review3(2006):77-85 .]
  约翰·福尔斯:《法国中尉的女人》,陈安全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
  [Fowles, John. The French Lieutenant’s Woman. Trans. Chen Anquan. Shanghai: Shanghai Translation Publishing House, 2002.]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 王庆节译。上海:三联书店,1987年。
  [Heidegger. Being and Time. Trans. Chen Jiaying and Wang Qingjie. Shanghai: Sanlian Publishing House, 1987.]
  侯维瑞 张和龙:“论约翰·福尔斯的小说创作”,《国外文学》4(1998):15-21。
  [Hou Weirui and Zhang Helong. “On the Literary Work of John Fowles.” Foreign Literatures 4(1998):15-21.]
  刘放桐:《西方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
  [Liu Fangtong. Modern Western Philosophy. Beijing: People Publishing House,1990.]
  刘象愚:“康拉德作品中的存在主义试析”,《超越传统的新起点》,文美惠主编。北京:社会出版社,1995年。18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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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u Xiangyu.“Analysis on the Existentialism in the Works by Conrad.”The New Point Beyond the Tradition. Ed. Wen Meihui. Beijing: China Social Science Press,1995. 187-211.]
  Olshen, Barry N. John Fowles.New York: Frederick Ungra Publishing Co.,1978.
  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周煦良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
  [Sartre.Existentialism Is A Humanism. Trans. Zhou Xuliang, et al. Shanghai: Shanghai Translation Publishing House,1988.]
  汪民安:《福柯的界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Wang Min’an. The Limits of Michel Foucault. Beijing: China Social Science Press, 2002.]
  徐崇温:《存在主义哲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
  [Xu Chongwen. Philosophy of Existentialism. Beijing: China Social Science Press,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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