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路灯地下线路其他单位的施工管理提高路灯(2)
2013-06-30 01:00
导读:二是施工过程中线路损伤看不到的,已经损伤但还能运行的线路,经过施工之后雨水的侵蚀,损伤处一旦发生短路、漏电等故障,不容易检修恢复,严重影
二是施工过程中线路损伤看不到的,已经损伤但还能运行的线路,经过施工之后雨水的侵蚀,损伤处一旦发生短路、漏电等故障,不容易检修恢复,严重影响路灯的正常运行,给过往行人安全出行带来不便。
4 存在重复开挖
施工单位对线路的损坏必然导致路灯的线路的无法安全运行,在施工损坏处要在刚刚施工过后的地方进行新的开挖,造成多次开挖多次恢复,严重影响城市建设的形象。
5 执法没有依据
路灯管理公司在我市目前没有执法权,路灯地下线路损坏也没有相关的赔偿处罚条例,执法没有依据,对于损坏的只能恢复或者更换,无法给施工责任单位以惩戒,造成施工单位对路灯地下线路损坏后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施工单位管理存在的以上问题,增加了路灯维护维修的工作量,影响了路灯的亮灯率,增加管护费用,对此引起了路灯管理公司与城市管理局的高度重视,经多方协商,最终形成共识,要扭转目前这种局面,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施工单位的整治力度。通过共同的审批权,制定相应的制度规章、规范,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使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混乱局面得到有效根治。
6 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统一审批程序。由路灯管理单位参与市区管网、道路、绿化、道路开口的图纸审批,施工单位需有到路灯管理公司办理相关的手续,根据工程和路灯地下线路的情况收取一定的施工安全保证金,市规划部门凭路灯公司的协议办理相关的手续,施工单位方可施工。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制定鹤壁市路灯地下线路等相应的管理条例。由路灯管理公司、城市管理局拟定相关的条例,市政府进行出台,作为执法管理的依据。
强化管理。路灯管理公司负责对市区所辖路灯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发现私自开口开挖,私自进行管线施工的,由城管执法部门给予处理。
严格保护检查路灯地下线路。对施工地带的路灯线路进行认真的排查,发现问题的根据路灯线路安全运行处理标准进行处理,确保路灯地下线路的安全运行。
配备先进的路灯地下电缆故障检测设备。路灯地下线路的损伤需要先进的检测设备,靠目前的电阻表检测不能确定准确的位置,会给路灯地下线路的路由造成不必要的开挖,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