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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项目部分
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在招标人部分确定的项目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属招标人费用,投标不得更改。它实际上构成了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如果投标企业不响应,就认为投标企业接受要约。
(2)投标人项目部分
《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人部分的项目总承包管理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用两个部分。总承包管理费由投票企业协调配合业主指定分包和业主提供材料包干使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填报。
(3)其他其他清单中,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程数量、项目,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投标企业没有填报,则视认为投标企业无偿服务。
4、规费和税金及总价生成
投标企业虽然将规费和税金列入清单报价,但这却不是投标人的收入,而是收取以后需要上缴的。各地区不同工程项目对规费和税金的读取要求不一样,但总体模式一样,一般按政策确定的基础计算基础计取;应逐项填报。规费和税金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于业主和投票企业同样具有约束力。
以上各项合计生成工程总的投标报价。
三、评标
如何评标?这要根据招标文件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来评。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下评标,我们的评标标准要充分体现清单计价的特点,合理确定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1、中标条件分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企业中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一条件是针对综合评标法确定的中标条件,第二条件是针对合理低价法确定的中标条件。实际工程招标投标中,运用便是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应用广泛。因为后者往往最符合处于习方市场地位的业主降低投资的意图,与之相对应的就是低价中标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在评标时应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合理确定最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