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利体制和机制创新(3)
2013-08-28 01:24
导读:四、理顺水利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制 水利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应按照明晰产权、授权经营、抓大放小、规范动作的基本思路,尽快建立符合市场体制要求和
四、理顺水利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制
水利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应按照明晰产权、授权经营、抓大放小、规范动作的基本思路,尽快建立符合市场体制要求和水利行业特点的新的运行机制,一是提高产权意识,明晰产权关系,改革产权制度,通过产权改革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建立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三层架构体系。第一个层次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和授权,对所属水利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实行真正的宏观间接管理。第二个层次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水利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第三个层次是水利企业,包括具有企业性质的事业单位,赋予其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三是引导、鼓励水利企事业单位,按照化企业制度进行改组、改造。要抓大放小,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通过产权改制,以资产为纽带,进行资产重组,组建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全资(控股)公司或具有投资中心性质的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障水利国有资产的完善和安全。
五、改革水利工程的经营管理体制
长期以来,由于水利行业“建管分离”、“重建轻管”,而对已建成的工程如何保障良性运行、如何稳定管理队伍却甚少,致使水管单位积累的和矛盾越来越多,改革现行体制应抓好以下四点:第一,把建管并重落实到建设的前、中、后各个环节上,为搞好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提供保障,规划设计工作要充分重视工程的经济问题,上马一项工程,就要增加一个经济增长点,而不是制造一个“包袱”。建设管理要为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水平服务,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就要建成质量一流、技术含量高的“精品”。第二,明确工程性质,理顺投资渠道。根据现有水管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把工程定为三类:第一类为公益性工程。应明确定为事业单位,其编制内人员和管理维护经费要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外人员由开展多种经营的收入解决。第二类为经营性工程。应明确为企业的性质,按照市场的规则进行运营管理。第三类为综合性工程。如部分水库、河道、灌区,既承担防洪、除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水费收入,的水管单位大部分为这种类型。对这些工程,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工程的公益性和经营性部分进一步合理划分,确定比例,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定员定编,由国家公共财政承担公益性部分人员和管理经费,合理确定经营收费价格,保证经营性收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到位。第三,根据“剥离辅助,精干主体”的原则,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加快水管单位经营机制创新步伐。第四,加强内部财务管理,降低工程运行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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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立创新的体制和机制
一是建立创新的体制,为保证持续创新和高效创新提供组织保障。这种体制,要有利于综合各方面信息,有利于集中各方面的智慧,有利于推进决策的化和民主化。汇聚各方面专家、学者,对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专门的深入的研究。二是建立创新的机制,营造人人想创新、议创新、搞创新的大好局面。在实际工作中,应把鼓励创新、引导创新与改革和完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结合起来。在用人上,把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创新能力做为衡量干部的重要标准,在事关水利发展的关键领域,敢于大胆使用、优先提拔工作能力强、改革创新意识强的同志。在考核评比上,把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做为衡量工作实际的一项重要。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在政策、战略研究、体制机制和科研技术前沿领域勇于创新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大力宣传,形成全员搞创新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