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德育中生态意识的培养(2)
2016-04-17 01:00
导读:高校德育作为大学生价值观培养的主要阵地,应该充分地体现这一时代性。但是,德育应该是向心的,而非生硬的灌输。这样,高校德育更应体现生态意识的渗
高校德育作为大学生价值观培养的主要阵地,应该充分地体现这一时代性。但是,德育应该是向心的,而非生硬的灌输。这样,高校德育更应体现生态意识的渗透性。目前高校两课承担着学校德育的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修养和基础”等课程,这些课程是进行生态价值观教学和培养生态意识的重要基地。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对学生良好的生态意识的培养,并引导学生转化为自己的自觉意识和文明习惯。例如,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授课过程中,应善于挖掘、整理和研究马、恩著作中的生态思想,还应注重挖掘我国传统中 “天人合一”、“物我同一”等宝贵的生态思想 。
北京大学叶朗教授曾把中国中的生态思想概括为四点:“生”的思想;人与万物一体;天地万物都包含有活泼泼的生命和生意;人与万物生死与共,休戚相关⑧。这些思想都将是我们在授课过程中需要挖掘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则要求教师深入理解和把握有关“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绿色GDP”等重要思想。如果说前两门课更加注重的是生态知识的渗透,那么“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则要求在大学生进行的道德及法制教育过程中,增加生态法规的教育内容,从根本上进行制度的保障。因为在实施生态道德教育的同时,更迫切地需要有一种强制性的约束力来规范大学生的生态道德行为。加大高校生态法规的教育力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这也是大学生生态意识由知到行的过程中一个必要的环节。通过生态意识的培养与监督,促使大学生自觉维护自然界的有序性,养成保护的良好行为。这些都是时代赋予高校德育的任务,也是高校德育能否与时俱进的关键。
当然这种理念的培养需要紧密结合高校德育的教学改革,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乃至教学考核上都要突破传统的方式,真正使德育成为一种向心的教育。在目前的德育教学过程中,学生生态意识的培养仅仅依靠的是个别老师课堂上的有意识渗透,还没有成为德育工作的主旋律,更没有列入德育考核的范围之内,德育工作将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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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现生态意识的极限思想
早在20世纪70年代,《增长的极限》一书曾讨论过这样一个话题:人类拼命追求增长是否合理,有没有一个极限?对此,有的学者大声疾呼:“地球是一切生命的家园,人类拥有一个地球,人类也只有一个地球。整个地球是一个有机的生命整体,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生态系统吸收我们排放的废物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如果人类自毁家园,明天我们将无处容身。”⑨中国这个曾以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了占世界1/4的大国,所面对的是土地资源、水资源的急剧减少和恶化,以及珍稀物种的锐减与灭绝,还有不断增长的人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样才能继续实现中国人“丰衣足食”的理想?人的价值观也再一次接受拷问。
亚里士多德曾明确提出:美德是体现于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道”。那么,人对自然的美德也应体现于两个极端之间,即体现于极限意识之下的“禁欲”与“纵欲”间的“节制”,即人类不要过度。事实上,古人所提的“适度”与“中庸”都是这个意思。如果说中世纪的“禁欲主义”是对人性的扭曲,现代人对自然的“纵欲”同样也扭曲了人性,人欲找回自己人之为人的根本,需做到对自然的“节制”。
对自然做到“节制”要求人类对自然的活动限制在大自然能吸收消化的范围之内。一些单位为片面地追求利润而过度开采、浪费有限的人类资源,这是不符合人类发展的长远利益的。人类应当珍惜资源与环境,尽量节约使用,这样才能使人与自然之间保持一个平衡稳定的状态,那种不顾长远利益而急功近利的行为是对未来的不负责任。可见,“节制”是调整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平衡的重要途径,也是人与自然保持基本张力的理智选择,更是避免人类因过分自我膨胀而走向灭亡的明智之举,同时也是高校德育中必不可少的内涵之一。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在高校,学生生存的最主要空间就是校园,因此,学校能否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至关重要,每一个寝室 、教室、宣传栏、草坪等等都应该看成一个活生生的生态教育模板,
辅导员 、班导师 、任课老师 ,各职能部门员工应该形成一个生态教育网络。让学生时时处于一种良好的生态氛围之中,为此学校党、团组织要积极举办丰富多彩的生态环保活动以发挥其教育作用。例如,可以用专题讲座,观看生态科普、片、知识竞赛等活动 ,让学生充分融入到一种以保护环境为己任的氛围之中。让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深入到每一个大学生群体,而不是去刺激每个人积累更多的财富、享受更高的消费、占用更多的资源。
3.体现生态意识的平等观念
有学者认为,关注自然是因为自然本身具有内在的价值,然而其内在的价值恰恰体现在对人的有用性上。由此可见,关注自然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人类自身。简言之,关注自然是“为人”的。
重新审视 “人-社会-自然 ”系统的复杂关系,人应该确立自己在自然界正确的、合乎自然规律的地位,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为一项基本的道德原则,重新调整人类的行为和实践,促进人类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根源并服从于生态规律。德育必须倡导生态精神,在德育过程中注重人的环境道德意识、情感和行为的养成,使人正确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为此要鼓励学生在德育实践活动中积极开展与生态环保相关的考察和调研活动。在校园里要鼓励学生参加校园美化、绿化活动,使学生在自然的怀抱中感受美、创造美,培养热爱生活、创造生活的高尚情操。还可举办有关环境知识的竞赛、会、辩论会等活动,使学生巩固所学环境知识,让学生在身临其境中感受人与自然的平等关系。这样,学生可以通过亲身感受和体验,进一步深入地了解生态环境状况,增强危机感,激发强烈的责任意识,通过翔实的和认真分析后撰写
调查报告。这样的实践活动所达到的生态教育效果可能是几本教材、几堂课所不能企及的。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4.体现生态意识的约束机制
人需要对自己的德行进行反思,然而道德的约束力,要依靠扎根于内心的信念。运用道德的规范作为调节机制,需要人类发自内心的自觉行为来保证。而人对自然的德行欲真正内化为一种内在的自觉的需要,更需要一个复杂的过程。因为人往往会在“得”的驱使下而忽略了自己的德行。可见,单纯地依靠良心的革命是不现实的。所以为了走出生态危机的困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仅需要道德环境的确立,还需要法律的约束和保障。在法的客观制衡下,使人对自然的“德”成为自然,并在社会中逐渐形成自觉守法和守道德规范的自律精神,从而提高全民的生态道德意识,形成良好的生态道德秩序。因此对生态环境保护来说,生态道德建设与生态法制建设同等重要,后者是制度层面的,是强制性的,前者是内心深处的,是基础性的,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