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渝两地高校辅导员职业承诺的现状调查与(2)
2016-06-09 01:00
导读:三、构建辅导员培养的“一机两翼”式模型 (一)机体:以职业发展为中心 培养辅导员的职业承诺,落脚点应该放在促进辅导员的职业发展上。部在《加
三、构建辅导员培养的“一机两翼”式模型
(一)机体:以职业发展为中心
培养辅导员的职业承诺,落脚点应该放在促进辅导员的职业发展上。部在《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指出:“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通过重培训、促科研、完善职务评聘机制等举措,让辅导员看到辅导员职业的发展路径和成长空间,从上满足辅导员自我实现的需要,形成其对工作岗位的心理契约。
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辅导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将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与研讨交流、出去学习考察、在职学位进修等多种形式相结合,针对辅导员必需的各类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职业发展知识、心理健康等进行专业化的培训,构建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定期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是增加辅导员职业价值感的重要途径,能够使辅导员不断获得新知识,了解职业的发展趋势,使辅导员看到自己上升的空间和努力的方向,从而产生奋斗的动力,增强其对职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能使他们获得深层次的价值体验,产生职业价值认同,产生职业的向心力。
为辅导员提供合理的科研平台,鼓励辅导员开展科研工作。高校可通过设立大学生思想教育专项研究项目及基金,鼓励辅导员以科学、探究的态度分析和解决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辅导员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科研能力,避免辅导员在长期事务性工作中失去职业发展的动力。高学历的辅导员可以走在科研的前列,带动辅导员们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在科研工作中得到运用和升华,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水平,提升职业成就感,进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结合政策,广泛调研,制定辅导员职务评聘制度和办法,建立一套符合辅导员岗位要求和队伍实际的职务评聘标准和程序。通过对学生工作实绩、科研成果等聘任条件和指标做出明确、具体、合理的规定,使辅导员可以依靠自身的努力从低级职称到中级职称,再发展到高级职称。明确选聘标准,清晰职业发展路径,提高辅导员对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的可控感,并使辅导员在每一次晋升中找到职业发展的成功感,强化辅导员干好本职工作的意向,提高辅导员的职业承诺水平。
(二)左翼:科学考评、有效激励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保证考核的可操作性。在评价主体上,由
组织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门、相关职能部门、院(系)以及学生共同参与辅导员的绩效考评;在评价内容上,应结合实际制定辅导员绩效考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在操作流程上,将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将年终考核、领导考核、他人评价等作为结果评价,同时结合平时考核、学生评议、
自我评价等过程性评价。对于辅导员的考核不能只看其一时一事,应全面地、地看,并以此作为培训、聘用、奖励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在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下,高校应建立公平、合理、公开、有效的激励体系,根据人们不同的需要层次,通过多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激励方法激励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可以设计富有竞争力的多层次的报酬体系,并适当提高辅导员的
水平和岗位津贴,保证其处于同期进校的专业教师的中上等水平,给予辅导员物质奖励;建立评优表彰、政策倾斜等制度,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精神激励,以非薪金性的报酬来满足辅导员的工作满足感与精神追求。当然,要使辅导员潜在的能量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就需要者采取有效激励,激发辅导员真正的内驱力,促进辅导员的自我激励,这样才能让辅导员自觉自愿地去努力实现组织目标,全身心地投入到所从事的事业中。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三)右翼:明确职能、分流畅通
各高校应该对辅导员的职能进行重新梳理和划分,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能,逐步建立与辅导员的角色相匹配的职责体制和工作制度,避免辅导员工作泛化杂乱而造成的辅导员身心枯竭状态,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发展。同时,高校应该建立一个多层次的、相互配合与协调的学生工作系统,如有条件的高校应建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工作委员会,构建学校、学工部(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学工办的多级管理体系,加强各职能部门与各学院之间的配合与联系,充分发挥后勤管理、心理中心、
就业中心等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使辅导员从大量、繁杂的管理工作中摆脱出来,重新回归对学生政治状态、思想状态的分析、研究和引导的工作重心上。
同时,各高校应该对辅导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流,实现辅导员队伍的合理流动,减少辅导员对未来职业不确定性的担忧,这是保证辅导员队伍活力,充分发挥辅导员才干的重要途径。对于那些适合并对学生工作充满热情的辅导员,学校应该将其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加以培养,高度重视其思想素质与专业素质的培养与提高;对具备领导岗位相应能力的工作成绩突出的辅导员,学校可以将其作为党政干部的重要来源加以培养,重视其思想素质和管理素质的培养;对于学术能力突出且愿意从事专业教学与科研的辅导员,学校应给予重新分流的机会,承诺在其高质量完成一个周期辅导员工作后(周期的长短可由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可支持和促成其向专业教师岗的转变,并提供专业进修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