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从道德单元到德性的形成(1)(2)
2017-11-06 05:31
导读:二、德性:主体化为个体品质的道德单元 道德单元是从道德系统中抽象出来的最小单位,它因此而成为一种作为研究对象的客体性存在。而且,只有将道
二、德性:主体化为个体品质的道德单元
道德单元是从道德系统中抽象出来的最小单位,它因此而成为一种作为研究对象的客体性存在。而且,只有将道德单元当作一种抽象的客体性存在而对其进行客观的研究,人们才可能最大限度地排除主体差异性的影响,从而获得对其本然面目的真知。但是,人们又不能满足于对道德单元的本然面目的认知。任何伦理学方面的研究,其最终目的乃是为了促进道德价值的生成。而为了使道德单元的潜在的道德价值转化为现实的道德价值,就必须使道德单元主体化,使其借助于主体的行为而在现实生活中实现其价值。道德单元的主体化,就是使道德单元内化为个体的品质,即使得客体性的道德单元成为个体内在的德性。所谓德性,就是已被个体吸纳为自身品质构成因素的道德单元。作为研究客体的道德单元,因经过多重抽象而暂时撇开了它与其它因素的联系。而道德单元一旦主体化于个体的内在品质结构之中,就与个体品质结构的其它因素形成有机的联系。因此,德性,或主体化为个体品质的道德单元,就不再是一种孤立的客体性存在,而是受到个体品质中其它因素的制约,打上了鲜明的主体烙印。在诸种制约道德单元的主体因素中,对实现道德单元的道德价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个体的价值取向系统或价值对象系统。在个体品质结构中的价值取向系统的制约下,道德单元除了自身固有的规定性之外,又获得了一种外部规定性:指向确定的外部对象。由于个体的价值取向系统的磁化,道德单元被牵引到确定的方向上。这样,原本是道德标量的道德单元也变成了道德矢量,价值中性就为价值向性所取代。德性与道德单元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是否有价值向性。如果不进入个体的品质结构,没有受到确定的价值取向系统的制约,那么,道德单元的道德价值即不确定。也就是说,未带有任何价值向性的道德单元,虽然人们知道它具有价值可能性,但却无法确定它具有的是何种价值可能性?它可能生成的价值究竟是正价值还是负价值?或者是大价值还是小价值?只有在一定的价值取向系统的牵引下,道德单元才开始显示出明确的价值倾向性。不同的价值取向系统指示出不同的价值对象, 因此,同一道德单元,在不同的价值取向系统的制约下,便可能生成不同的道德价值。个体品质结构中的德性将道德单元与正确的价值对象系统连接起来,使道德单元始终指向一个正确的价值对象序列。在这种情况下,道德单元就总是具有生成正价值的可能性。相反,如果道德单元始终指向错误的价值对象序列,那么,这样的道德单元就只可能产生负价值。即使是指向正确的价值对象序列的道德单元,其所实现的正价值亦有大小之分的问题。价值对象序列中的各个价值对象,分别与某一道德单元连接起来时,在其可能实现的价值的量上会呈现出一定的级差。因此,人们就不能满足于在德性中一般地实现道德单元与价值对象系统的连接,以确保正价值的生成,而且还应当更进一步,在每一次具体的道德选择中,使道德单元与价值序列中处于较高位的价值对象连接起来,以确保生成最大的正价值。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显然,对于个体的德性来说,价值取向系统和道德单元都不可或缺。如果一个人具备正确的价值取向系统,但缺少某些基本的道德单元,那么,这个人所选择的正确的价值目标就难以真正实现,他的人生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例如,某人树立了正确的理想,但缺乏“勇敢”这一道德单元,一旦遇到艰难险阻,在发现对于这种理想的追求甚至可能要以热血和生命为代价的时候,他就可能畏缩不前,导致理想变成空想。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更为多见的是这样一种情况:有些人往往并不缺乏基本的道德单元,但选择了错误的价值取向。这样的人,即使其道德单元是齐备的,但仍有可能给社会带来相当的恶,人们还是有理由斥之为“缺德”,既缺乏必要的德性。因此,要成就完全的德性,仅仅有道德单元是不够的,还必须将道德单元纳入正确的价值取向系统的制约之中,使道德单元始终服务于正确的价值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