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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护者教养方式的失当
单亲家庭中孩子父母的离散,它给人们的心理不同程度地带来痛苦和无奈。在这种负面情绪的影响下,在较大的生活、心理和经济的压力之下,单亲子女的抚养者容易在抚养方式上走向偏颇。这种教养方式的偏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孩子要求很高,严教过度。有的家长总怕孩子因为伴侣的死亡或自己的离婚而开始不学好,而对孩子提出过高要求,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理,给孩子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他们对孩子赋予了极大的期望,相当多的离异单亲家庭的家长与孩子相依为命,对孩子的期望值比双亲家庭还高,有的把全部心思扑在孩子身上,自己节衣缩食,忍辱负重,寄希望于孩子的明天,他们要求孩子按照自己的期望前进,对孩子的教育过度关注,一旦孩子的行为表现与自己的期望不相符合,便会引起严教过度,出现责备、唠叨甚至体罚等不良教育行为。另外,单身父(母)亲长期的育儿疲劳无人分担,就会使他们感到孤立无助,从而出现过度严教。这种过度的严教剥夺了儿童的尊严,容易使孩子对自己产生否定感,“我不能干”、“我很笨”,从而出现自卑、自责等问题。
第二,单身母(父)亲忙于生计或缺乏责任感,对孩子监管不力。单亲家庭父(母)亲在各方面的压力都很大,没有时间、精力和物质条件抚养孩子,他们往往把孩子交给隔代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或者疏于管教,形成管理的真空,有的家长沉酒于自己的伤痛而忽略了孩子的痛苦,缺少对孩子的关爱。有的家长把孩子当成包袱和拖累,把孩子当作皮球那样踢来踢去,把自己的烦恼发泄在孩子身上,孩子成为父母继离婚大战之后绵延冷战中的牺牲品,甚至有的家长对孩子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把孩子遗弃。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许多企业倒闭或处于半瘫痪状态,孩子的父母大多下岗,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窘迫,不得不外出谋生,对于他们来说,能够承担起孩子的教育费用就已经不错,至于对孩子的照顾与监管,他们实在是缺乏心力。还有一部分家长缺乏责任感,或沉迷于赌博,或各自重组家庭,忽视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冷落孩子,因为害怕孩子影响自己新家的和谐,甚至有家长冷酷地把孩子推到门外,给学生的心灵带来极大的伤害。由于孩子在家中得不到重视,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体会不到自己的成长在家庭中所起的作用,因而容易使孩子产生自卑情绪,不求上进,更为重要的是,孩子易在没有安全感的状态下变得焦虑、抑郁,最终形成孤僻、冷漠的性格及扭曲的心理。
第三,监护者心怀内疚,对孩子过度溺爱。离异单亲家庭中有的家长离婚后,对孩子常有一种负罪感,将一切问题都归结在自己身上,无原则地一味满足孩子、迁就孩子,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对孩子进行补偿,倾向于溺爱型的抚养方式。伴侣先逝单亲家庭中有的父母为了博得孩子的欢心,“收买”孩子,无原则地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在这种教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极易出现自我控制能力差、冲动等问题。
第四,监护者把孩子放在封闭的家庭中进行抚养,使孩子缺乏社会交往。单亲家庭中,很多单身父(母)亲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孩子身上,与孩子相依为命,老是把孩子关在家里,以免受他人欺侮;他们按照自己给孩子设计的“理想”的人生航线来对孩子进行培养。在这种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孩子,由于缺乏与他人相处、交往的经验,在与人交往时,必然会产生孤独与焦虑。
(三)社会评价压力
在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家庭观念中,离婚虽然是可以理解,但毕竟是不光彩的。生活在这种文化氛围中的儿童,必然也会在内心深处习染上这种观念,加之他们思想意识尚不成熟,不能正确地看待父母的离异,因此,家庭的缺损特别是父母离异这种人为因素的出现,对于自控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较差的儿童来说,往往意味着突然的打击与压力,许多儿童难以承受,更无力调整和摆脱,这势必会导致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