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教师专业成长视野中的人文素养(2)
2018-03-06 06:10
导读:(一)正确认识教学基本目标 教学的基本目标是什么,长期以来,人们一般理解为,教学就是教师教学生学“知识”。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教师是知识的传授
(一)正确认识教学基本目标
教学的基本目标是什么,长期以来,人们一般理解为,教学就是教师教学生学“知识”。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学生是知识的接收者,学习成绩是否良好标志着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质量与水平。但从人文的角度看教学,其基本目标就是另外一种样子。人文主义的关注点是人,教学就是教师教学生学“做人”。教材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平台和中介,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引导者和帮助者,学生就是“人”的成长主体。,做人的核心要素是人生存的价值和对待事物的态度方法,“知识”对于做人来讲只是辅助条件.由此看来,学生的生存状态和成长能力,才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质量与水平的标志。
目前在中小学推行的新课程,提出了三维教学目标,即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是对“知识”本位的超越,是对“人文”本位的回归。
(二)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
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教师有着十分重要的地 位,所谓“师道尊严”,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都是通俗形象的概括。这种传统虽经现代化观念 的洗礼,依然没有动摇其根基。学校“从严治校”,教师“从严治教”,家长要孩子“听话”的训诫,都在强化着教师的专制权威,同时也培养着学生的奴性,造成师生关系的严重不平等。媒体已经披露的教师给学生脸上刺字、逼迫学生相互打嘴巴,都是极端的例子.在这些极端的例子背后,还有大量的司空见惯的有损学生人格、剥夺学生权利的现象,比如罚站、罚做作业、停课之类的处罚,比如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跑动和大声讲话的校规,比如逼迫学生在周六、周日上课的措施,这些现象还常常打着“教育”的幌子,似乎还是“为学生好”。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从人文的角度看,学生首先是“人”,不是等待雕琢被动塑造的“物”,是独立的个体,有他自己的思想、观念、个性、习惯,他们有权利设计和规划自我。诚然,学生处在成长阶段,教师有责任帮助他们完成社会化进程,但实施这种责任的前提是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学校的规章,班级的制度,是学生团体意志的具体体现,必须适合学生成长的需要,必须得到学生的认同,教师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水平,要经受学生的评判。学生组织要参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即使学校教师认为有效的教育方式,目的也许是“为学生好”,但也必须获得学生的“现场认同”,必须建立在学生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要相信学生“向上”“向善”的天然本性。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时代流行用语,展示出了教师为学生服务,学生是主体的师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