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建议(2)
2013-09-13 02:38
导读:设计单位原本一直承担“为国家把关,提高投资效益”这一行政职能。实行设计单位企业化管理之后,这一职能逐渐削弱甚至发展到某些设计单位为了本单
设计单位原本一直承担“为国家把关,提高投资效益”这一行政职能。实行设计单位企业化管理之后,这一职能逐渐削弱甚至发展到某些设计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利益换取项目单位满意。为规范设计单位行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当前在大中型工程
项目管理工作中,普遍忽视对设计阶段的项目投资控制,往往把控制项目投资放在实施阶段。据有关资料反映,设计阶段影响工程投资的可能性在80%以上,而实施阶段不超过20%。所以在设计阶段,加强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至关重要,应加强对设计的宏观审查和微观监督,从严把关。对置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于不顾,忽视安全或盲目加大安全系数的设计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处罚;对设计质量优良、科学合理的设计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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