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消防工作发展思路(2)
2013-10-28 01:25
导读:3.2强化消防基础性地位,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这是长期以来我国消防工作经验的总结,是符合我国国情
3.2强化消防基础性地位,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这是长期以来我国消防工作经验的总结,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消防工作指导方针,只有坚持这一方针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要加强与涉及城市规划、建筑等方面的立法协调,将消防安全审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前置审批内容,强化消防基础性地位。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新建项目的规划审批,避免遗留火灾隐患。要将消防专业规划要纳入总体规划加以实施,做好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气、电、水、通讯等地下管网的规划。消防安全设施作为安全生命线工程要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3.3建立新教育培训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人才
消防监督管理机制的转变,使得原来由公安消防机构承担的大部分监督检查工作都落到生产经营单位身上。现在要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己去发现火灾隐患,制定火灾隐患
整改措施,这就对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业务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但要有善于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还要有善于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而且还要做宣传、教育、培训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目前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素质不高,缺少懂业务、会管理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才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教育、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大力协作,把消防安全管理人才的培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
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人手,建立新型教育培训机制,培养消防管理人才:
(1)拓展消防人才成长渠道。充分利用消防专业院校开展消防学历教育,在各高等院校都在扩大招生的环境条件下,各消防专业院校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扩大防火管理专业招生,还可利用成人教育、夜校等方式开展消防专业学历教育,为社会培养消防管理人才。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2)在普通院校设立消防专业或开设消防专业课程,充分利用地方院校的优势培养“消防生”。
(3)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消防管理专业自学考试。
(4)建立消防培训机构,为社会培训急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才。
3.4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火灾技能
消防工作的基础在于预防,预防的根本在于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素质。一方面要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起预防火灾的思想意识;另一方面还要提高全民的火灾防范和扑救技能,让公民懂得如何去防止火灾的发生和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只有从这两方面着手,才能做到防消结合。消防科学是一门涉及多学科、多门类的边缘性科学,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积极参加各类宣传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新闻、出版、广播、
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广泛向社会开展消防宣传。继续做好消防站向社会开放的巩固和深化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消防博物馆、防火防灾教育馆等,增加群众参与性强、能增强群众防火灭火技能的项目。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要继续在学生、妇女及社会各个阶层开展生动活泼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使消防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各地要充分依靠基层政权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经常性的社区防火检查、防火宣传、志愿消防服务等工作,实行群防群治,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3.5发展消防安全中介组织,为社会消防安全服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序竞争的法制经济,发展中介组织既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力支撑。随着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和行政权与事权相分离的进展,发展消防安全中介组织已成为大势所趋,要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发展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认可一批能为社会提供消防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保安等服务的中介组织,办理具体事务性工作。这些消防安全中介组织为社会提供有偿消防安全服务,做到公开、高效、经济、可靠,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