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视角下浅析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困境及其对策(2)
2015-01-21 01:39
导读:3.社会公众意识不强,社会公益、志愿精神不能满足所需 非政府组织的正常运行主要依靠慈善捐款和志愿者的志愿行为。虽然社会公众捐赠意识有很大提高
3.社会公众意识不强,社会公益、志愿精神不能满足所需
非政府组织的正常运行主要依靠慈善捐款和志愿者的志愿行为。虽然社会公众捐赠意识有很大提高,但远远不能满足非政府组织的需求。正由于慈善不足、志愿不足,导致非政府组织的财政危机正在吞噬非政府组织的本性即其非赢利性。据资料统计,美国非营利部门的资源总量为5085亿美元,其中31.3%来源于政府资助,50.2%来源于会费、服务收费及投资回报,私人志愿捐款仅占总资源的18.4%。在我国现阶段,不少人对志愿者的了解不够,也缺乏对志愿者活动的认可制度。此外,慈善公益组织的数量和增长速度并未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趋势相吻合。这些问题的积压已经成为公益慈善组织发展的瓶颈。
4.资金与人力资源匮乏,导致非政府能力不足,效率低下
首先,由于各种现实原因存在,导致我国相当一部分非政府组织处于严重资金短缺状态。据统计,我国非政府组织由各级政府提供财政拨款和补贴占到50%,政府以项目为引导的经费支持占3.6%。其他主要的收入来源依次是:会费收入(21.2%);经营性收入(6%);企业赞助和项目经费(5.6%)。另外诸如募捐收入、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资助等方面的收入来源,合计不到5%。资金短缺很大程度上影响非政府组织活动开展与组织运行的效率。其次,在人力资源方面,非政府组织缺乏固定的人力资源补充途径;在引进人才方面,非政府组织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进行系统专业培训的指导人员。
三、完善和发展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基本途径
1.加强非营利组织立法
非营利部门以推进社会公益为组织的宗旨,但是由于某种个人、集团利益的驱动,其虽然有着相同的价值导向与道德的支持,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不加强立法,则难以保证其有序地展开公益活动。非营利组织的治理仅靠第二部门——政府的行为来规范医疗、教育、文艺、福利等机构的公益活动,维持非营利界的秩序是不够的。政府管理非营利机构的方法实践证明不仅效率低下,而且,由于官员的“寻租”行为,容易诱发非营利组织的失灵现象的发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了对科技、教育、医疗、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初步确立了第三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使非营利组织能够受法律的约束来依法公益。但是价值的多元化与权力的多极化,使非营利界活动范围更加扩大,提供的准公共更加丰富,为保证公民得到质量更高的准公共产品,急需研究制定新的法律制度,依法推进社会公益事业。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2.加强信息管理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应该对其活动过程的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析,展开信息监测管理工作。通过信息监测,可以透过现象,揭示本质,从而可以有的放矢,制定相关的治理方法与措施。例如,上海市广告监测中心的最新通报表明,2002年3月在被监测的453条医疗广告中,有362条违法、违规,比例高达79.9%,违法违规率列全部20个行业之首,因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宣布,全市所有的医疗机构及新闻媒体从4月16日起3个月内停止发布各类医疗广告。
3.建立和完善自律性与他律性相结合的道德机制
非营利组织目前的困境呼唤建立和完善自律性与他律性相结合的道德机制。自律性是指非营利部门的组织成员因具有优秀道德品质,而在社会上从事各种活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自我约束力。道德体现在人们的情感信念之中,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习惯、良心、信仰来维护和保障实施。自律性能够使第三部门的成员在推进社会的过程中,具有正义、民主、平等、良心、诚信等优秀品质,强烈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在面临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冲突的道德窘境选择时,能够顾全大局、自觉放弃个人利益。他律性是指第三部门的成员在从事各种活动的过程中其道德行为受道德规范的约束。“自律”的增强往往是通过强化“他律”来实现的。因此,对于非营利组织要明确规定组织成员从事公益活动的一整套道德行为标准,对违反非营利组织道德标准的人,加大惩戒力度,大大提高违反道德者的成本。对于遵守者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