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劳动力资源配置的特点及其启示(2)
2015-07-02 01:51
导读:(4)德国的职业培训制度。 德国以拥有训练有素的、自律的劳动力而自豪,这是德国的另一主要优势。这是因为德国的劳动力市场实行伴随劳动者一生的
(4)德国的职业培训制度。
德国以拥有训练有素的、自律的劳动力而自豪,这是德国的另一主要优势。这是因为德国的劳动力市场实行伴随劳动者一生的职业培训制度(顾俊礼,1994)。“不培训、不就业”是德国劳动力市场的格言。任何人,不管从事什么职业,都必须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方可录用上岗。想改换职业,必须参加转业培训,必须取得转业培训合格证,职业介绍所才会推荐介绍新的工作。
然而,这确是一柄双刃剑。如果只是让有资格证书的人从事工作,工人就不能轻易转换职业或工作,这将使体系趋于僵化,并造成劳动力的供求不均衡,许多人可能都符合某一种工作的资格要求,但却没有足够的工作机会提供给他们。
1.2德国的就业政策改革
(1)施罗德政府的“哈茨”改革方案。哈茨委员会是施罗德政府于2002年2月成立“劳动力市场现代化服务”委员会(KommissionModerneDienstleistungamArbeitsmarkt),由彼德·哈茨(PeterHartz)领导,因此被称为哈茨委员会。它先后制订了四部各有侧重的由《哈茨1》到《哈茨4》的四部改革方案,成为现行法律。《哈茨1》于2002年11月在联邦内阁和联邦参议院讨论通过后于2003年1月1日生效,其核其核心思想有两点:①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提供更加快速有效的劳动中介服务,让所有的雇主和雇工得到更好的信息服务。②为就业建立更多的渠道并开辟新的就业领域,为那些长期失业者创造更多的临时工的机会,并为那些自谋职业者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严厉打击黑工,并创造家政服务方面的就业机会。和《哈茨1》同时生效的《哈茨2》,作为《哈茨1》的补充其主要内容是促进低、中等收入的就业岗位,鼓励个人创办公司等。时隔一年之后,《哈茨3》在通过联邦参议院的讨论后于2004年1月1日生效,其中心是改革和改组联邦劳动部门,为就业者创造运转良好高效的行政机构。而于2005年1月1日起生效的《哈茨4》对就业政策进行了比较大的改革和调整,其宗旨是:①将国家投入和个人创造性重新结合;②将用于社会福利的款项用于更需要救助的人,同时争取达到更好的效果;③促使人们都自食其力。 (2)联盟党及其它党派的改革方案。面对严重的失业问题和因此带来的社会问题,联盟党和其它政党也提出了自己的改革方案。针对失业的原因主要提出了以下七条具体的改革意见:①联邦政府必须首先承认其在经济政策、就业政策及其它社会政策上的失败并创造良好的框架条件重新制定所有于就业相关的政策;②为德国的经济界——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减轻税收,行政开支以及其它费用;③继续执行发展东部的战略,改善东部经济及就业形势。在这里最主要的是改善东部的基础设施,特别是良好的交通网络以及高效的金融机构。④彻底改革税收制度。德国需要一个新的财政收入机制,而最关键的则是简化税收程序,同时,税收额也应该相应地下降。只有两者同步才能够尽可能地保证税收制度快捷、公平、高效。⑤为企业间成立劳工联盟打下法律基础;⑥在劳资工资协定法里明确规定,如果企业雇佣一个长期失业者,则其有权在第一年以低于劳资工资协定的数额支付工资;⑦改革解雇法,对于那些雇佣人数少于20人的小企业,应该采取更加灵活的解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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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德国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主要政策总结
2.1通过强化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优化就业结构
(1)广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职业培训,资格证书~劳动就业形成良性发展。
(2)依靠各方共同发展职业培训。职业培训不仅仅是政府的事,通过职业培训可使社会减少失业,企业还可获得经过训练的各种合格人材,因此发展职业培训,需要依靠各方共同努力,共同分担培训经费。
2.2扶植中小企业,使其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
(1)加强管理。德国通过立法,维护中小企业在投资、生产、销售和纳税等竞争方面的基本权益,如德国的《中小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