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务员的360度绩效评估法探析(1)(2)
2015-10-01 01:32
导读:1.专家评估。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评估主体自身在判定、决策以及个体利益等方面的局限性,对公务员的个体绩效的评估往往融进很多主观因素,
1.专家评估。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评估主体自身在判定、决策以及个体利益等方面的局限性,对公务员的个体绩效的评估往往融进很多主观因素,评估结果可能有失公正,因此专家的参与可以很好的弥补这一缺陷。专家通常由某一领域的学术权威、公众、政府官员和办事职员等组成,他们可以通过设计调查问卷、评估的标准和形式,采取抽样的形势对公众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公务员工作的满足程度,并积极听取公众对于公共部分及公务员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反馈意见,从而对公务员整体绩效进行评估,同时,利用专业方法,设计出各个岗位对整体绩效贡献的权重,通过权重的分配分别将其落实到各个公务员的绩效评估中。
2.社会公众评估。该项评估主要针对那些直接与公众接触的公务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其目的主要在于评估公众对于公务员服务的满足度和服务效率的调查,如设计问卷,对公安局接待报案者的态度、立案速度和破案效率等方面进行公众满足度调查,以此评估公安局中相关公务员的工作绩效,并由专业的机构统计终极结果。
3.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于职员的评估比较公正客观,他们可以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收集和整理多方信息,处理各种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可以信赖,能更客观地反映公众的各种意见,增加评估透明度,进步评估效率,对公务员能起到更好的监视作用。
二、我国公务员360度绩效评估法的上风
360度绩效考核也有其独特的上风。具体如下:
(一)信息全面正确
由于360度绩效评估法由不同层面的主体对公务员进行全方位的评估,而且每个层面的考核者都有若干名,考核结果取其均匀值,从
统计学的角度看,其结果更接近于客观情况,可减少个人偏见及评分误差,避免个体主观因素对于评估结果的影响。此外,它从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综合考察公务员的绩效,涵盖了公务员的各种工作胜任特征,使得评估结果更为全面。同时,由于专家等社会评估主体的参与,可以保证考核的公正公然,使得评估结果更能真实、正确地反映公务员的实际绩效。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二)公务员与公众联系更为紧密
在传统的公务员绩效评估中,主要是公共部分内部对公务员的个人绩效进行评估,公众对于公务员服务的满足度并不能在绩效中真实有效地反映出来,这使得公务员这一为公众服务的群体反而与公众产生脱节,大大降低了公务员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360度绩效评估法将社会公众对公务员的评估,公众对公务员服务的满足度引进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使得公众能更好的监视公务员,从而真正体现公务员为公众服务的本质。
(三)普遍适用性
360度绩效评估法,多方位、多角度地对公务员绩效进行评估,没有行业和种别的限制,考核主体可以是一般基层公务员,也可以是中高层公务员。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传统单向评估的局限性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和公众的需求。现代社会的各利益主体不断增多,服务性公共部分的服务责任也不断增多,相应的,公务员的绩效评估过程也已经不是通过简单的单向评估过程就能完成的。因此,360 度绩效评估法的引进,要求考核主体不仅包括公务员的自我评估、上级领导的评估、同事的评估, 还应当引进政府治理和服务对象即社会公众的评估, 逐步实现官方评估与民间评估并重的评估制度。这样就可以通过社会调查、***测验等方法, 定期了解社会公众对公共部分工作的满足程度, 然后将其转化为公务员的工作绩效。公务员不仅对上级机关负责,更重要的是对公众负责,形成公众监视和上级监视相结合的绩效评估机制, 从而建立起让公众兴奋和满足的公共部分,使公务员能尽其所能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参考文献
[1]谢治菊.基于平衡记分卡和360度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模型[J].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