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竞争力构建问题与对策探讨(3)
2016-01-10 01:00
导读:2.培养供应链管理人才。针对我国供应链管理的理论和实践起步晚、发展不完善等特点,零售企业在转变观念的同时,应对国外零售企业先进的供应链管理
2.培养供应链管理人才。针对我国供应链管理的理论和实践起步晚、发展不完善等特点,零售企业在转变观念的同时,应对国外零售企业先进的供应链管理思想加以继承和完善,并将供应链管理应用于实践,再从实践中检验和发展。更为重要的是,零售企业应投入一定的资源加强对相关人才的培育,也可以考虑让企业内部人员走出国门去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思想与管理模式,以逐渐壮大国内供应链管理人才队伍。
3.完善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信息共享是大型零售企业实施供应链管理的重要条件。为此,大型零售企业应及早开发企业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等电子供应链管理系统,以便在企业内部和整个供应链中实现信息共享。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既能使企业的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可以得到及时、灵活、可操作的信息资源,使他们充分掌握有关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合作信息、产品的市场信息、其他企业的决策信息等,又能够使各企业从供应链的全局出发来安排生产与服务。
4.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是一个网链结构,由围绕核心企业的供应商、供应商的供应商、制造商和用户组成。一个企业是一个节点,节点企业之间是一种供与求的关系。因此,供应链管理的关键就在于供应链各节点企业间的合作,以及相互间在设计、生产、销售、竞争策略等方面的良好协调。为了确保各节点企业形成稳定、融洽的合作关系,诚实守信就成为各节点企业必须信守的行为准则。这样,既能减少供应链企业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又能减少合作双方的信任危机和交易成本,并确保供应链的长期稳定与发展。
以零售商为主导的供应链体系信用建设重点要抓住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供应商的信用问题,包括供货的准时性、供货数量保证、供货质量保证,以及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完善的退货流程和便捷性等;在零售商方面,主要的信用要素包括对
采购合同的严格执行、及时付款、兑现卖场上的承诺,出现异常情况的协商对话机制等。当供应商和零售商都能高度重视这些信用要素时,供应链竞争力的提升就有了基本保证。
5.重建供应链利益分配机制。就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系统而言,核心企业零售商将处在完全主导角色,在供应链运作上零售商具备很强的优势,这可从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分析得之,如图3所示:
图3中,供应商群是包含了不同级供应商的总和,包括各层批发商和制造商。由于零售商在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加之供应商的产品必须经过零售商场才能和消费者见面,因此,在买方市场的环境中,供应商与零售商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具体地说,由于市场竞争的原因,零售商场为了增加销售就需要不断地降低商品价格,这就要求供应商也得相应降低商品价格,但由于零售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商品进场费、堆头费等一系列行业惯例费用,而且该费用不菲。同时,零售商又常常采用先销后结账的方式来进货,在现金流上获得了重要优势。在这样的运作机制下,供应商处在两头受压状况,利益的天平向零售商倾斜。从长远来看,供应商的竞争力会被削弱。所以,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利益分配必须改革现有模式,转向科学、合理、多盈的利益分配模式。在这个转变过程中,零售商肩负着改变自身不合理的利益追求模式的重任。
6.政府要积极创造有利于零售业供应链健康发展的环境。供应链管理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之间的协作行为,离不开政府的宏观引导和调节,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提出:现代物流、信息安全、电子支付技术、电子商务的发展要以形成更加有效的供应链管理为方向,并依照这样的产业导向制定相应的政策。当前,亟待政府办理的相关事情很多,比如:解决长期困扰经济发展的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问题,完善相关法律,使供应链上的物资能够以很低的制度成本跨区流动;抓紧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向社会公开政府掌握的大量信用信息,营造全社会的诚信氛围,使企业之间在建立供应链关系时,具备良好的信用基础和透明的信用预期;还要重视精通流通业务、懂得现代管理的专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引导、支持建立跨地区、综合性的大型物流中心,等等。另外,政府应当鼓励开发成本更低、价格合适、适应我国零售业发展需要的供应链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