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财政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2)
2016-04-10 01:06
导读: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财力分布不均。2005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的GDP占全国GDP的份额分别为55%。19%。17%。9%。经济不发达直接造成中部地区
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财力分布不均。2005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的GDP占全国GDP的份额分别为55%。19%。17%。9%。经济不发达直接造成中部地区财力远不如东部地区。2003年,中部六省地方财政收入为1 441亿元,占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14.6%,人均地方财政收入398.2元,不仅大大低于东部的1 336.3元和东北三省的792.7元,而且低于西部的448.1元。2004年,中部六省地方财政收入为1 783.55亿元,占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15.3%。 三是县域经济仍然薄弱,城乡差距明显。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和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等工作的推进,部分地区县乡财政困难比较突出,债务负担沉重。特别是乡镇一级财力更差,财政收入渠道单一,城乡差距明显。
四是公共服务不均,均等化服务未能实现。表现在:(1)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率很低。一方面,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西部地区的医疗卫生在软硬件设施上与东部地区相差很多,农村地区的医疗配备也远逊于城市地区。另一方面,很多老百姓看不起病。(2)在教育领域,教育理念还未完全落到实处,资源投入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而且教育腐败现象还在蔓延。(3)社会保障覆盖率较低。截至2004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仅16 34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0 584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2 386万人,分别占全国
就业人员总数74 432万人的21.96%。14.22%和16.64%。
三、运用公共财政手段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着力推进收入分配的和谐
公共财政要在分配中维持公平,一是要控制和缩小城乡差别。在取消专门针对农民的各种税费之后,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同时,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稳定并提高农民收入。逐步将农民纳入统一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尽可能增加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资助比例。二是要控制和缩小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别。要以超额累进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遗产和赠予税调节高端阶层收入,同时,对弱势群体开办小生意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税费减免优惠。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尽快将社会保障基金转换为社会保障税,以增强社会保障基金征收的强制性。三是要控制和缩小不同部门之间收入差别。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推行不同部门人员之间工资收入。津贴透明公开的“阳光”收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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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着力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手段积极主动地引导市场经济主体走低消耗。高效益。重环境集约型经济发展路子。一是要构建有效的资源和环境补偿机制提供财力保障;二是落实好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推进行业结构调整的财政促进政策;三是建立财政扶持资金投入。退出机制,以经济的方式,努力推动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四是通过财力转移和政策倾斜大力支持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和新型产业规模化;五是要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
3.着力推进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
一是要大力支持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继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等途径,切实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二是要加大财政对科学。教育事业的投入,切实保证科学事业费和教育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大力支持推进科教兴国战略;三是要研究制定相关财税政策,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四是要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
4.着力推进地区间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