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秘书选拔制度(2)
2016-04-18 01:20
导读:元代,秘书选拔制度已趋于成熟,不仅要求秘书须有良好的品行、业务能力、实际经验,而且还创立了逐级升补的办法。有效地保证了上一级机构中秘书人
元代,秘书选拔制度已趋于成熟,不仅要求秘书须有良好的品行、业务能力、实际经验,而且还创立了逐级升补的办法。有效地保证了上一级机构中秘书人员的素质。元代各级官员大多由蒙古、色国人担任。他们之中多数人不通文墨,难以胜任政务,遇有政事,往往以旧例为准处理。而抄写、检寻旧例、援引为法的都是通文墨的椽史、令史、书写等秘书人员。他们俸给极薄,难以维持生计,往往利用职务之便,构私舞弊,以致“刀笔下吏,遂致窃权势,舞文法矣。”④统治者这才认识到秘书人员的重要,“名分虽微,所系甚重。”⑤于是,制订了严格选用秘书人员的条例。规定各官衙秘书须从“年深通晓刑名、练达公事、廉慎引止、不作过犯”⑥的束员中挑选,其要求为“首论行止,次取吏能,又计月日多者为优。”⑦即首先要求业务能力,再次要求曾担任过公职多年、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根据这些条件挑选出来的秘书,还须身份清白、可靠的人担保具结,最后经监察官审查合格,方可任用。而在职秘书中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一律“罢官”。
对于中央政府机构的秘书,要求则更严。除了上述条件外,还规定,凡国家政务中枢中书省的秘书须从枢密院、御史台的秘书中选用,而枢密院、御史台的秘书从六部的秘书中选用,六部的秘书则从诸路岁贡(各地每年按规定向中央贡献人才)中任用,“岁贡”须通吏事、知经史。同时,内外职官中有足以能胜任秘书工作者,也许罹用,后规定半数的秘书须由在职官吏充任。
明代,科举制度臻于完善。统治者通过层层,将最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任用为朝廷各部门重要的兼职或专职秘书,并由进士、举人担任地方政府中的秘书,普遍提高了秘书的文化素质和各级秘书工作的质量。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清代科举考试分数级,最后通过殿试(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的被称为进士。进士的前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授予翰林院修撰、编修之职,负责记录皇帝的起居注、进讲经史及草拟朝廷册诰等公文,为带有秘书性质的官职。他们如升任翰
林学士,则往往入内阁,成为朝廷拟制公文的高级秘书。其余的进士再经过一场考试,称馆选,考取者入翰林院、称庶吉士,三年期满,成绩优秀者授编修、检讨,次一等的用为六科给事中、主事、中书告人、行人等秘书官和其他官员。地方各官衙中的秘书官也多任用进土、举人担任。 清代设立了协助皇帝处理军政事务的军机处,相当于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军机处人员精干,除若干名军机大臣外,具体处理文书等事务的秘书官称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名额仅为36人,由军机大臣从内阁、六部、理藩院等部门的中书、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帐式等职官中初选,予以考试。合格者被引见皇帝,由皇帝亲自决定是否任用。其任用的条件有四:“人品端方”、“年富力强”、“字画端指”、“庶官之傲慎者”⑧,即品德良好、相貌端正、年富力强、字迹端正。由于军机处办事以迅速、慎密为准则,所以,特别要求“敏”,即处理事务敏捷,拟写公文迅捷;“慎”,军机处为掌管国家核心机密所在,军机章京必须是办事谨慎、守口如瓶者。同时,为防止结党营私、泄漏机密,还规定凡曾跟随过三品以上官员者,不得任用为军机章京;如现任者其原来跟随的主官已升为从三品,则令其退出军机处。
清代用这些条件精选出来的军机章京,以区区36人,协助皇帝处理着庞大的封建王朝的军政事务,其精干之程度、效率之高,实为历代皇帝机要秘书处之最。这表明了清代秘书选拔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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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可知古代的秘书选拔制度是由低级至高级、由简单至复杂逐步完善起来的。就其选拔方式而论,有学校培养、科举考试、聘用、从有实际经验的职官中精选和从下级机关秘书中提拔等。就其选拔标准而论,有上可靠、文化水平高、博学多才、工于书法、业务能力强(包括拟写、处理文书和办事等)、实际工作经验、年富力强、敏捷、保守机密等要求。这些宝贵的经验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