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两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做法与经验借(2)
2017-01-19 01:01
导读:2.极为完善的法律体系。1961年日本正式出台了《灾害对策基本法》,该法在应急实践中不断完善,为日本各级政府科学、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
2.极为完善的法律体系。1961年日本正式出台了《灾害对策基本法》,该法在应急实践中不断完善,为日本各级政府科学、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提高日本整体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3.高水平的应急研究和人才培养。日本政府特别重视灾害防范的研究工作,每年投入约400亿日元的专项科技研究经费。日本的防灾科学技术研究所、东京大学地震研究所都是世界著名的防灾科技研究机构,在一般灾害的研究、震灾对策研究等方面处在国际领先水平。
4.广泛的应急教育和社会宣传。日本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基本上都编写有《危机管理和应对手册》或者《应急教育指导资料》等教材,指导各类中小学开展灾害预防和应对教育,以及通过广播、杂志、互联网等媒体为公众提供各种应急教育。另外,日本开展“灾害管理日”、“危险品安全周”等宣传活动,宣传效果十分理想。 (二)日本应对新潟地震的应急管理措施
2004年10月23日,日本新潟县中越地区发生里氏6.8级大地震。地震发生后,日本政府立即设立了相关机构调查灾情并展开救灾工作,日本自卫队也迅速投入到救灾和运送灾民的工作中。
1.快速做出决策。地震发生4分钟后,日本首相官邸便设立了“官邸对策室”,负责调查灾情。24日一早,设立了“非常灾害对策本部”负责调查灾情和指挥救灾。随后,以村田为团长的政府调查团赶赴灾区,并启动相应的预案。
2.救援队伍迅速到位。地震发生4分钟后,防卫厅便设立了“灾害对策本部”,半个多小时后,陆、海、空自卫队的飞机相继飞往灾区。此外,陆上自卫队各驻地都有一支由二三十人组成的24小时救灾部队,随时准备前往灾区进行救助。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3.应急物资充足。地震发生后,东京都衫木区立即决定向新潟灾区运送2000瓶饮用水和近2万份食品;长野、宫城、山形、福岛等县市也向灾区提供了医疗队、食品和毛毯等救援物资。此外,“非常灾害对策本部”决定启动储备的约9万份救灾食品提供给灾区。
三、美日两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经验借鉴
(一)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
美日两国都把应对突发事件当成政府一项重要的管理职能,以政府行政首长担任最高领导全面领导国家应急工作,将应急管理纳入政府日常管理。同时,在发达国家,民众也通过非政府组织介入管理,政府和社会团体共同承担责任,便于引导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最终提高政府的应急管理效率和效果。
(二)将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发达国家中央政府通常组成专门的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跨部门的综合性决策和指挥,并为行政首长提供决策的辅助和咨询。同时,发达国家大都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有效地指挥和调动关键性资源,统一指挥,快速响应。
(三)将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原则
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大都建立起了以宪法和紧急状态法为基础、以应急专门法律法规为主体的一整套应急法律制度。纵观国外有关政府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有两种立法模式:一是紧急状态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分别立法,如美国于1976年通过的《国家紧急状态法》。二是紧急状态法与一般突发事件应对法合并立法,如日本于1961年出台后又几经修订的《灾害对策基本法》。总的特点是,政府应急管理机制通过一系列相互配套的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将政府应急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是世界各国建立政府应急管理机制普遍遵循的一项原则[4]。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四)将提高民众的应急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西方发达国家非常重视通过教育、培训及演练,培养社会的危机防范意识和民众应急反应能力,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作为政府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并使其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定化。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各个城市都设有专业的训练中心,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的教育和训练,提高社会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