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不如改革(3)
2017-08-04 06:56
导读:目前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当然也需要根据形势变化做出相应调整,但是调整的重点不应该是减税,而应该是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实
目前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当然也需要根据形势变化做出相应调整,但是调整的重点不应该是减税,而应该是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实现改革与发展的良性互动。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财政领域推行了放权让利式改革,这种改革对于打破传统财政体制的计划经济特征,促进市场机制发育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改革方式也存在一些缺陷,当计划经济体制框架基本瓦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已经取得实质性突破的时候,财政体制改革就应该有目的地以全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了,继续简单地沿袭过往放权让利式改革的经验已经分歧时宜了。
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标志着放权让利式改革方式的结束,我国改革从此进进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自觉的高级阶段。继续墨守以前的改革成功经验,坚持无原则地向地方政府和企业分权是没有理论根据的,对我国改革和发展事业也没有好处。市场经济的宏观经济调控职能要求由中心政府同一行使,地方政府只是起配合作用,已经不再需要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当地的经济事务,相反,形势的发展已经开始要求建立和完善全国同一的大市场,要求地方政府尽快转换职能,企业尽快转变行为方式,实现政企分开,让企业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尊重市场机制,而不是像过往那样依靠政府的优惠政策甚至寻租活动。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不再依靠提供税收优惠和补贴,或者直接出面创办企业进行投资开发,而是依靠提供良好的地方公共品和服务,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等投资环境。所以,已经没有必要对地方政府和企业进行笼统的“放权让利”。
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与财政体制改革并不矛盾,两者完全可以相互促进,不能由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而放慢财政体制改革步伐。建立公共财政并不包含对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带有负面影响的内容。相反,财政收进和预算治理方面的改革能够有效增强国家财力,特别是中心政府的相对财力,从而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提供充分的国家信用保障,解决大规模发行国债可能产生的国家债务负担题目。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费改税和取消不公道收费实际效果即是减税。财政预算和支出治理体制方面的改革也为进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当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也有利于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步伐。潜伏的国债还本付息负担逼迫我们不得不在扩大财政支出的同时严格财政收进的征管,对国债融资项目的支出治理有利于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上加进wto对政府职能,特别是对地方政府职能的影响。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将是我们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从事宏观经济调控的第一次尝试,客观上必然会提出相应的财政体制改革要求。
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目的是缓解国民经济的通货紧缩困境,保障国民经济在困境中仍然能够维持比较高的增长速度。现在,我国整体上仍然是个发展层次很低的国家,而且体制改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假如不能维持国民经济的较快发展,各种社会题目和社会矛盾就有可能尖锐化,后果也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