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完善我国辅助生产费用的梯形分配法(2)
2017-08-15 06:25
导读:具体计算过程为: 锅炉车间: 计入供电车间的比例=10%/(1-5%)=10.5% 计入甲产品的比例=50%/(1-5%)=52.6% 计入乙产品的比例=25%/(1-5%)=
具体计算过程为:
锅炉车间:
计入供电车间的比例=10%/(1-5%)=10.5%
计入甲产品的比例=50%/(1-5%)=52.6%
计入乙产品的比例=25%/(1-5%)=26.4%
计入一般车间的比例=5%/(1-5%)=5.25%
计入企管部门的比例=5%/(1-5%)=5.25%
供电车间:
计入甲产品的比例=40%/(1-6%)=42.6%
计入乙产品的比例=50%/(1-6%)=53.2%
计入一般车间的比例=3%/(1-6%)=3.2%
计入企管部门的比例=1%/(1-6%)=1%
以上实例中,根据定量分析法,供电、锅炉、运输三个辅助生产部门的内部分配顺序是:运输——锅炉——供电;而采用我国的梯形分配法,分配顺序却是:供电——运输——锅炉,二者得出的结论完全相反。与西方国家的阶梯分配法相比,我国的梯形分配法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一是费用分配顺序依靠主观判断,缺乏科学性。当几个辅助生产车间相互提供劳务比较明显,可以通过逻辑判断来确定时,主观判断尚且可行。
二是有些情况不能依靠主观判断来确定分配顺序。例如,房屋使用部门、供电部门、修理部门、
企业管理部门,这几个部门就很难仅依靠主观判断来确定相互提供的劳务量。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定性判断来确定费用分配谁先谁后的顺序就缺乏可信的依据了。
简言之,我国的顺序分配法在确定分配顺序时尚不规范,对顺序的确定采用定性的方法,容易导致判断失误,引起成本费用分配不合理,各企业之间横向比较缺乏统一标准,企业内部纵向比较的失衡。而西方国家的定量分析法运用比较规范、准确,并且适用于任何情况,为我国的梯形分配法在确定分配顺序上摆脱定性分析,而采用定量分析提供了借鉴经验。因此,取西方国家阶梯分配法的精髓为我所用,也不失为完善我国梯形分配法的有效方法。这样,我国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将更为科学,我国的成本核算将更为准确。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参考文献】
[1]于富生,黎文珠,王俊生.成本
会计学[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