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物资企业向物流企业转型的思考(2)
2017-08-16 02:38
导读:1.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和仍然存在。一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物资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改革开放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企业创新意识仍然不强,
1.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和仍然存在。一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物资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改革开放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企业创新意识仍然不强,习惯于传统物资营销方式,在市场竞争中开拓进取办法不多,与物流企业要求的创新发展能力差距较大。二是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地区封锁的体制性障碍尚未完全破除,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尚未形成,多头管理和相互划分导致流通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低,流通不畅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三是生产资料市场发育不完善,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程度低,市场管理的法规不健全,政出多门和不平等竞争的现象较为普遍,伪劣产品屡禁不止,不少市场仍然处于无序状态。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割裂着市场的统一性。
2.企业背负的包袱沉重。一是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大量难以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改革开放经济过热年份形成的“三角债”,造成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捉襟见肘。二是计划经济时期的
就业方针导致物资企业一方面人浮于事,且部分员工年龄偏大、文化层次偏低;另一方面企业缺乏懂业务、会管理、善开拓、能创新的科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后劲。三是由于长期以来在经济建设中重生产、轻流通,以及改革开放后物资企业上缴国家利锐多,国家对物资企业投资少,造成物资企业流通基础设施严重落后,技术装备水平低下,影响流通效率的提高,致使物资周转慢、库存大、占用资金多,经济效益差。
3.流通服务方式单一,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一是服务方式和手段简易。物资企业大多仅能分段提供运输、仓储、装卸、加工、送货等流通服务。有的县级物资企业至今仍用手扶拖位机运输,送货、装卸仍是人拉肩扛。二是企业组织规模和经济实力大多偏小,缺乏必要的竞争实力,难以取得规模效益。因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萎缩不振,市场份额缩减,由物资流通的“主渠道”变成了“支渠道”。三是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服务质量总体不高。不少物资企业经营粗放,管理混乱,
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难以为用户提供适时、适量、适质、齐备、便捷的规范化服务。四是企业内部信息管理和技术手段滞后。由于全国物资系统没能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虽然不少物资企业配备了电脑等装备,但难以提供准确、及时、实用的信息,指导决策和营销,现代化设备成了“花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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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制改组未到位,企业机制不适应。一是省市、地市级物资部门虽然成建制改为物资集团总公司或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但大多是换个牌子的“翻牌公司”,仍是产权模糊、权责不清,沿袭传统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现代企业制度远未建成。二是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不够深化。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物资企业虽然普遍地开展了以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制度改革,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整体上来看,物资企业的机制转换还是初步的,在企业管理特别是财务、资金管理上还很薄弱,经济效益低。由于物资企业大多连年亏损,分配档次难以拉开,职工队伍不稳,有的人才外流,企业凝聚力明显下降。三是企业约束机制乏力。有的企业领导盲目决策,出现不少“三拍”(即拍脑袋决策、拍胸膛保证、拍屁股走人)工程项目,资金有投无回;有的用企业流动资金炒股票、搞期货,造成巨额资金损失;有的“官位”升上去,公司跨下来,或提前退休了事,或易公司当“官”;有的盲目为外单位甚至个体、私营企业提供银行贷款的经济担保,造成经济损失。有的企业领导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收受贿赂、挥霍浪费。对企业业务骨干管理乏力,“体外循环”现象时有发生,使企业雪上加霜。
5.政策环境不宽松,市场竞争不公平。一是在税收政策上,由于税制改革,物资企业由过去按进销差额的10%缴纳营业税改为按进销差价的17%缴纳增值税,税负加重。而对个体、私营流通企业采用包税制,税率仅为物资企业的15%,使物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二是在财会制度改革上,国家大幅提高折旧率,企业成本大增。三是在投资政策上,多年来国家对流通行业的投资少,对物资企业的投资更少。四是在政策上,工业企业贷款易而物资企业贷款难,常使自有流动资金紧缺的物资企业束手无策。五是在改制政策上,兼并破产政策不适用于物资企业。这既不符合国有企业改革总体要求,也不利于物资企业建立合理的市场退出机制。 三、物资转型的对策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