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中的政府职责分析(2)
2017-08-18 06:46
导读:5、技术支持的能力已得到保障。 农村救助范式转换及转换后的档案管理、基金管理等都是非常棘手的事情,当代科技发展尤其是计算机的普遍应用为之提
5、技术支持的能力已得到保障。
农村救助范式转换及转换后的档案管理、基金管理等都是非常棘手的事情,当代科技发展尤其是计算机的普遍应用为之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诸如:根据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的方法,可以对救助信息、数据的复杂性及分布结构进行分析、计算和模拟,采用分级管理的方法,可以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救助管理网络,运用计算机建立个人社会救助号码,人号对应,可以方便贫困者随时查询和监督等。
二、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中的政府职责
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可以发挥主导性作用,成为制度供给的主体。只有当政府确立主体地位、承担其应有责任后,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才能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才会由经济社会发展的阻力变为动力。
1、政府的有效组织是加快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的前提和基础。
农村救助范式的转换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
系统工程,涉及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多个职能部门,因此,政府的组织对农村救助范式的转换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政府的组织主要是进行相关政策设计和组织引导。
(1)政策设计责任。
政府的政策设计责任首先是体现在政策的定位责任。农村社会救助政策的科学设定应不断满足发展中的动态需求,适应再分配手段和最低生活保障双重功能,考虑到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救助需求,能逐渐扩大救助项目的支出保障范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才是政府对农村救助政策的准确定位。其次,政府的政策设计责任体现在政策提供方式的选择责任。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救助政策范式的选择应由分配型走向发展型,必须通过制度化的方式为救助对象提供可持续生计以谋求未来的长远发展。最后,政府的政策设计责任还体现在政策体系的安排责任。一个有效的农村救助政策范式必须建立在对农村社会不同分类和对农村社会中不同生活风险分类的基础之上,不同类型的农村贫困具有不同的特征,拥有不同的资源,贫困人口面对不同的生活风险,政府政策设计可根据其各自需求和资源条件选择不同的社会救助类型,实施不同的优先事项。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为保证政策的科学性,政府在设计低保政策范式时,还应倾听和吸纳农民的政策要求和建议,不闭门造车,而是以讨论、协商的方式进行政策制定,增强政策的规范性、程序性,以制定出具有民主性质的政策,并开辟出农民政策监督的多种途径以有利于农民监督。
(2)组织引导责任。
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要求政府牵头,统一政令,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进行有效的组织和领导。
一是要组建一个权威性的组织管理机构,根据适应、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农村社会救助改革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农村社会救助政策范式的转换。同时,以“政事分离”为指导思想,建立一家或多家独立的农村新型救助事业机构,雇佣受过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从事农村救助工作,政府则转而充当政策的制定者、出资者和监督、管理者的角色。
二是各级政府要根据人口分布、经济和自然条件、工业化程度、人群流动等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农村社会救助事业总体规划及相关项目的具体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使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救助项目有据可依,并为考核其工作绩效提供依据。
2、政府的强力支持是实现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成功的关键。
目前,政府对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进行政策支持的核心是资源的配置要向农村倾斜。当前我国城乡之间收入水平的巨大差距是相关政策长期以来向城市倾斜的结果。因此,要缩小城乡之间收入水平的巨大差距,就必须通过惠农强农政策来逐步实现。
(1)财政支付责任。
在社会转型期,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为此,政府应建立稳定的农村救助财政保障机制,以保证其财政责任得以充分履行。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是指包含稳定的财政来源,确定的支出比例,明确的供款项目等的体制制度。政府在农村救助范式转换中承担着较多的财政责任,主要是转换过程中的运行经费和困难群体的救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