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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析青少年犯罪的文化预防和控制(2)

2014-05-25 01:26
导读:第一,抓紧制定《出版法》、《互联网法》。是通过载体向外的,传统的载体有图书、报刊、字画、、及音像制品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迅速上升

    第一,抓紧制定《出版法》、《互联网法》。是通过载体向外的,传统的载体有图书、报刊、字画、、及音像制品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迅速上升为对青少年影响最大的文化传播形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18次显示,网民中35岁以下的占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不良文化凭借这些传统或是现代的传播方式,正在深刻地影响着青少年,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据我国有关部门抽样调查显示,65%以上的工读学生,50%以上青少年犯罪,其违法犯罪行为均直接受到各种不良文化信息的影响,主要媒介是录像、书刊、电影、电视、网络等。通过制定《出版法》,把主义出版工作的性质和方针,用形式固定下来,出版工作有法可依,从根本上制止淫秽和非法出版物的泛滥。《互联网管理法》要规范对互联网的管理,对互联网的运行和传播的信息应作出明确规定。也就是《出版法》、《互联网管理法》要从源头杜绝不良文化的产生和传播,从而消除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

    第二,制定《法》、《博物馆法》、《文化馆法》,加速我国文化事业法的制定,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服务。在青少年文化建设中,实践是最主要的特征,活动是最重要的方式。应进一步活跃青少年文化活动,完善文化设施体系,把建设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纳人社会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目前,随着的发展,面对各种经济建设项目,一些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公共文化阵地招架无力,纷纷丢城弃阵。能够满足青少年就近、就便开展活动的公益性场所相对缺乏,现有的一些场所也大都存在投人不足、设施陈旧、功能单一、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

    第三,制定《文化》。近年来,我国文化市场发展很快,一些省市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但有一些地区由于政府主管文化市场的部门关系不顺,出现政出多门,甚至互相牵制的现象,加之文化市场覆盖很宽,如果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各地方管理也很难协调统一,也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管理机制。《文化市场管理法》应对群众反应强烈的明星的炒作、娱乐市场中的暴利现象作出限制规定,规定传媒减少各种不必要的娱乐和“明星人物”“造星活动”的炒作,提供负责任的舆论。对可能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娱节目,应实行分时段播放或上芯加锁的制度。还应对高雅作出法律上的保障,以提高全的文化素质。有效地控制文化市场,才能有效地遏制某些不良文化在青少年中的流行和扩大。

    第四,制定《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文化事业法》。

文化事业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迎接市场的挑战,就必须形成产业,在这方面可以借鉴韩国的做法。同时还必须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人,对投资者予以相应的优惠政策,以加速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

    但是,健全文化市场法制建设,尚需完善执法。再好的法律,只有得到不折不扣的施行,才能体现其尊严与价值。立法解决的是有法可依的问题,完善文化执法是解决有法必依的问题。目前,在文化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执法水平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罚代刑等。如何才能完善文化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呢?

    第一,进一步确认文化执法部门的独立法律地位。针对我国文化多头管理的局面,应设立独立的文化执法部门,增强文化执法机构的权威,进一步确定文化执法部门的处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实行综合执法。同时,还要改变文化管理和执法分散的局面,将其握成重拳,强力出击,增强执法力度。这样既可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执法和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等弊病,提高文化执法机构的权威。

    第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文化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也是一个文化法制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因此要完善培训、考核和监督等有关制度。要使执法人员不仅要熟悉文化市场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运用法律规定的各项规定及程序,掌握处罚的尺度、适用法律的准确性,保证执法主体及程序的合法性等;还要秉公执法,不谋私利,在思想上廉洁自律,具备防腐抗变的能力。

    第三,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保证文化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同时保证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对文化执法工作的监督,建立相应的检查、证据、听证、复议制度。

    第四,建立文化执法责任制,用机制来约束和监督执法行为,促使文化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安、文化、行政管理等部门,要确实依法行政,从严管理。如因管理不力,造成辖区内不良文化现象泛滥或违法经营现象猖撅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人及执法机构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总之,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的法制建设,是一项浩繁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因而决不能急功近利,一墩而就,笔者坚信,文化市场法制健全之日,就是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大放异彩之时,就是不良文化彻底消失的时候,就是青少年拥有明净晴朗的文化环境的时候,也就是消除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犯罪影响的时候,我们应当为此而不懈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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