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案调查到分类研究─乡村政治实证研究的现(4)
2014-09-13 03:35
导读:当前具有区域农村实证研究意识的政治学人太少,是当前乡村政治研究中的薄弱之处。如何扩大对区域农村政治的实证研究,并将实证研究中的直观灵感与
当前具有区域农村实证研究意识的政治学人太少,是当前乡村政治研究中的薄弱之处。如何扩大对区域农村政治的实证研究,并将实证研究中的直观灵感与理论建构结合起来,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四、从区域调查到分类研究
区域性的农村实证研究不仅是指行政区划的地域,而且指具有相同特质的区域,比如江西、湖南、安徽、福建等省一些农村地区的宗族复兴和宗族对村级治理的影响,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虽然福建可以算作东部地区而其他省份都是中部地区。再比如,湖北省江汉平原的一些农村比如荆门市的传统势力,与资料反映出来的东北农村的情况十分类似。阎云翔在黑龙江下岬村作的农村人情调查,生活在荆门的人可能倍感亲切,因为荆门农村的情况与他细致描绘出来的调查村的情况简直毫无二致。[24]
不过,区域性调查首先必须大致以行政区域为基础进行,至于在区域调查的基础上,发现了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相同与相异之处,这应是分类研究的功夫。华中师范大学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早在1980年代撰著“中国农村基层政权丛书”时,便有意识在东、中、西部不同地区进行实证调研,1990年代中期出版的《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一书中的实证调查保持了这一特点。至2000年出版《中国农村村级治理》一书中所收录的个案,则明确以东、中、西部的三分,收录一些典型个案,试图以东、中、西部三种类型区域农村的典型个案,来反映出当代中国农村村级治理的总体形貌。现在看来,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获得了大部分的成功: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农村个案资料,引起了国内乡村政治研究人士的充分关注。但是,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中国农村村级治理》无力说明其个案的典型性,且无力以个案来表达他们看到的就是中国农村社会的总体形貌,因为他们越过了一道不能也不该越过的坎,这就是区域调查本身,个案的深度唯有与小的行政区域的面上调查相结合,才具有比较可靠的说服力。当然,仅仅依靠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他们也无力以区域调查为基础来建构中国乡村政治状况的总体形貌。 更成问题的是,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可能无力说明他们为什么要以东、中、西部来划分中国农村政治的类型。东、中、西部首先只是一个地域上的概念,后来用以部分描述经济发展状况。当然,与经济发展状况相关的还会有政治、社会发展状况,但是,这不过是说东、中、西部地区的划分只是以农村政治发展状况的一种基础:经济发展状况来予分类的,这种分类方式仍然是经济发展的分类,虽然经济发展状况可能构成政治发展状况最为重要的基础。王沪宁在《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的前言中说他收入收中的十五个个案是随机抽取的,但也如他讲的,在他们在进行调查时,对调查对象的地理分布有初步的安排,想使它们位置分布得广一些,并具有多种特色:如沿海地区和边远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实质上也是一个东、中、西部地区的三分。事实上,几乎所有以个案为基础来建构关于当前中国乡村政治总体形貌的研究都会面临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和王沪宁同样的困境,他们无力以个案的深入描述作为他们总体结论的基础,因为其中缺乏了区域性调研这一重要的中间层次。 区域调研这一中间层次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从政治发展状况本身与构成这种政治发展状况的或经济的、或社会的、或文化的基础来建构区域政治的形貌,诸多如此区域性的建构,可能为分类研究乡村政治发展本身及其诸种基础提供材料与框架。比如,以乡村政治发展本身作为分类标准,以村民自治实施状况为例,可以分成规范型的与非规范型的村民自治。[25]或更精细如欧博文的“四模型”说,即从村民参与和完成国家任务两个向度,将村民委员会和相关组织分为四种理想模型:达标的示范村、瘫痪村、专制村、失控村。[26]以经济发展状况这一基础来划分,可以如前划分为东、中、西部地区这样三种类型,或者直接划分为经济发达农村地区与欠发达农村地区两种类型;以经济体制类型划分,可以分为个体私营经济主导型、集体经济发达型和农业生产为主导型三种类型;以地理区位划分,可以划分为城郊农村、平原农村和边远山区等;以社会发展状况这一基础来划分,可以分为宗族势力强盛型与宗族势力衰落型,或人际联系紧密型与人际联系松散型;以文化状况这一基础来划分,可以分作传统文化发达型与传统文化断裂型,或农村文化素质总体较高与总体素质较差型,宗教(广义的信仰)活动密集型和宗教活动很少型;从交通传媒等方面,也可以作多种划分。 当然,作分类研究并不是要求所有研究都以这些繁多的方式进行分类,展开研究,这既不可能也不必要。但是,在作区域性调查研究时,却可以将这些基础性的因素综合考虑进乡村政治发展状况的类型中去,并力图以这些复杂多样的分类基础来构建与乡村政治发展之间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当然,这要以个案调查的灵感为基础进行多样化的构建。最终,这些具有复杂内部结构的关于区域性乡村政治发展的类型,便在建构起自己的同时,向不同类型或相同类型的区域展示了自己,比较了自己,这种展示和比较,就可能为构建总体的关于乡村政治发展状况的理论提供基础。 要强调个案调查的灵感到区域调查的广度,及以个案调查和区域调查为基础的区域性政治理论建构,然后将这些区域性建构与其他区域性建构进行比较,最好是一个区域性政治理论建构者可以亲自到其他类型区域进行由个案到区域到区域政治理论新的建构的努力,这样,他就会富于个案调查的灵气,比较研究的敏感,区域研究的普遍等诸多优越的方面,他这时也就有可能建构一种更为广泛的关于乡村政治发展的理论,配合以诸多其他类型的从个案到区域再到区域性理论建构的众多努力,关于中国乡村政治实证研究的成果,就不仅会具有广泛的政策建设力,深厚的本土功力,而且会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了。 当前在关于乡村政治发展的对策与学术方面,实质上大都是以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的实证资料(比如电视报纸的报道,农村生活的经验,参加过发达地区农村的某次考察甚或参观)为基础来提出的,这其中有着众多截然对立的主张。问题并不在于这些主张之间的截然对立,而在于持这些截然对立主张的一方或双方对自己主张的自信。他们的自信来自哪里?可能来自道听途说的一些流言,或者某种
新闻报道,或者某次亲自到发达地区农村作过的有限考察或者到贫困地区进行了一次扶贫活动。比如竟然有人对村民自治作如下评价:“也有一些同道对农村基层的‘群众自治’赞不绝口,殊不知它的真实运行机制是‘群众专政’的延续,它的理想模型也不过是英美政治民主化、行政专业化之前19世纪地方自治的低级版本的拙劣翻版”。[27]显然,如果不建立起关于农村政治研究的全面形貌的理论构建,这种低层次但惑众的且自信的主张与见解自然会存在下去,这样存在下去的低层次主张,不仅毒化了学术研究的气氛,而且损害了政策研究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