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2)
2014-11-12 01:36
导读:中国政治改革(也包括经济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保障基本人权的实现,使每一个人获得自由和解放(在 英语 中,解放与自由出于同一词源)。个人自由
中国政治改革(也包括经济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保障基本人权的实现,使每一个人获得自由和解放(在
英语中,解放与自由出于同一词源)。个人自由既是人们价值标准中的核心组成部份,又是促进其它价值目标(比如经济发展、社会平等)实现的手段。印度裔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替亚·森1999年9月出版的著作《自由:发展的目的和手段》对此有非常精辟的论述。[23]
森把实质自由定义为“个人拥有的按其价值标准去生活的机会或能力”。按照上述定义,实质自由包括广泛的价值要素。人的有价值的生活的“活动”可归为吃、穿、住、行、读书、看电视、说话(自由表达)、社会参与(投票选举、集体练功、上教堂做礼拜)等等。哪些活动应该列入综合价值的单子,是一个社会选择的问题。这种单子的一个实例,是联合国自1990年以来每年发表“人类发展”的报告。森强调,不能把某种、某些价值标准(事先)排除在外;他还表示,可以给予特定的价值标准以特定的权重。森特别说明,法治自由权利优先于某些其它价值要素(例如收入)。其理由不是基于价值判断(每个人都可以基于自己的偏好,认为自由或收入更重要),而是在于自由和收入的一种经济学性质。自由权是一种“公共物品”,建立了普选权,则合格公民共享之,剥夺普选权,则大家共失之。收入则基本上是“私有物品”,一个人的收入增加或被剥夺,其影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个人(及其家庭)。因此,森认为有无普选权的影响大于收入增减的影响,在价值评价系统中,法治自由权应该具有更大的权重。
对于“穷人关心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与民主之间,必定选择经济利益”的诡辩,森的反驳是:(1)把经济发展与民主对立起来是错的,两种价值可以并存;(2)专制统治从来不允许人民有自由选择民主的机会;(3)当人民有机会选择时,他们坚持民主。印度在1970年代中期举行大选,核心问题是英迪拉·甘地要以实行“紧急状态”来渡过经济难关,印度选民(世界上最穷的一批选民)坚决拒绝了剥夺基本自由和人权的“紧急状态”,即便这样做有可能提升经济福利,他们用自己的选票把长期统治印度政坛的国大党拉下了马。俄罗斯近年来选举时,选民在经济状况很不景气的情况下,也拒绝放弃自由民主,回到旧制度。中国1949年前后最流行的歌曲“团结就是力量”也有这样的歌词:要“向着自由”的新中国前进,“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以自由民主作为社会价值综合清单中的首要价值,这应当是除极右翼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威权主义者外,当今中国左中右各派价值观的共同底线,所以甘阳才有“自由左派”和“自由右派”的说法。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森认为,自由的意义还在于它的手段性作用。他具体分析了五种手段性自由:政治自由、经济机会、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和保护性保障。它们分别或者共同地为人们按自己的意愿过有价值的生活做出贡献。政治自由与发展的关系,充份显示在森研究饥荒时所发现的一个规律:民主社会不发生饥荒,饥荒只发生在专制统治下,这在50、60年代的印度与中国构成了最鲜明的对照。经济机会指个人享有的、运用其经济资源于消费、生产或交换的机会。人们拥有各种经济资源如劳力、知识、土地、工具,市场机制提供各种经济资源自由组合的最好机会,因此发展的过程基本上就是以自由市场取代传统社会(或其它形式)对人、对资源、对经济活动的束缚、限制、干预。社会机会指在教育、保健等方面的社会安排,它们影响个人享受更好生活的实质自由。透明性保障指的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需要的信用,它取决于交往过程的公开性、对信息发布及信息准确性的保证。保护性保障指为那些遭受天灾人祸或其它突发性困难(例如失业)的人,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人,以及年老、残疾的人,提供支持的社会安全网。
政治改革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