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市场化与政府责任(5)
2014-11-18 01:04
导读:第六,要在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中尽快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一是各级政府和公共服务主管部门要尽快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转变管理方
第六,要在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中尽快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一是各级政府和公共服务主管部门要尽快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转变管理方式,从直接参与对公共服务的经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责是积极培育公共服务行业市场;制定公共服务行业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市场行为。二是防止对“市场化”的简单理解,出现“一卖了之”的现象。有很多人理解市场化就是卖。说十六大精神就是一个字,卖!快卖!国有企业都要赶快卖,急功近利,根本不按经济规律办事,有些地方搞偏了,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所以,要明确市场化决不等于私有化。三是认真分析和分别对待各类公共服务行业。不加区分统统推向市场是不对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服务就不能完全推向市场,对公益性事业和补贴性行业,政府必须有足够的投入,保证其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市场化对于政府管理而言,是一个新的挑战,但是我们认为,只要各级政府官员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健全法制、依法治理,不断调整对公共服务事业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实现在全社会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就能够适应现阶段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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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海、杨恺杰:《美国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载《党政论坛》2004年3月号。
毛寿龙:《治道变革背景中的公共服务市场化》http://www.wiapp.org/maoshoulong/maopaper08.html
王乐夫、陈干全:《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民营化存在问题分析———以公共性为研究视角》,载《学术研究》,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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