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政治发展:中国政治学发展20年(6)
2015-08-16 01:34
导读:11、权力与腐败。随着改革所带来的体制转轨、资源分配方式变化、利益重新组合和价值观念变化,以权力为核心的腐败开始滋长和蔓延,并逐步演化为严
11、权力与腐败。随着改革所带来的体制转轨、资源分配方式变化、利益重新组合和价值观念变化,以权力为核心的腐败开始滋长和蔓延,并逐步演化为严重的政治问题。为此,邓小平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页。)政治学对腐败问题关注比较早,比较系统的研究始于80年代末,并很快形成热潮。(注:王沪宁著的《反腐败:中国的实验》,是中国政治学界系统研究中国反腐败问题的第一部论著。该书出版于1990年。)政治学的研究主要从权力制约、法律约束、体制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化等角度探讨防止和约束腐败的途径和方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观点。在这其中,对如何通过权力制约来限制腐败的研究最为活跃。在反腐败的研究中,政治学者还把腐败作为一种在各种政治体系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的政治现象进行比较研究和理论分析。
12、自治与民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社会管理方式的变化,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包括各种社区管理组织)为代表的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凸现出来。这个问题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这些基层自治组织由于没有必要的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支持,严重涣散,不起作用,以至于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调控最基层社会的机制和基础,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部分农村;一种是由于有比较好的政治力量、经济力量和社会文化力量的支撑,这些基层群众自治不论在民主的形式还是在自我管理的功能上都得到了良好发展,展现出获得自主性的社会和社会主体的新的发展趋向。这两个极端对中国政治发展都具有十分深刻的政治内涵,前者关系到中国社会调控和政治稳定问题,后者关系到中国民主发展基础和前途问题,这样,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很自然地成为90年代中国政治学关心的重点问题。虽然,这方面的研究已有一些成果,但从总体上讲,还仅仅是个开始,方兴未艾。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三、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贡献
以美国学者华勒斯坦为主席的重建社会科学委员会在近年出版的《开放社会科学》一书中,分析了社会科学发展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内在关系:“若要对社会变革进行合理的组织,那就必须首先去研究它,了解支配它的种种规则。这就不仅为我们后来称为社会科学的那一类学科提供了发展空间,而且还对它们产生了深刻的社会需求。”(注: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中文版,第10页,三联书店,1997年版。)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深刻需要而恢复和发展的中国政治学,在其发展中对中国政治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国政治发展本身的要求。这也就是说,中国政治学发展所贡献给中国政治发展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中国政治发展本身的客观要求,而且这些贡献是在政治发展与政治学发展的相互推动中实现的。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贡献是复合性的和内在性的,而不是体现为简单的一对一的因果关系,因而,很难确定政治学研究的某一项具体的研究或成果对中国政治发展形成的实际作用和影响是什么。所以,这里就中国政治学发展对中国政治发展贡献的考察,不是从中国政治发展所取得的实际成就出发,而是从中国政治学发展本身为中国政治发展所创造的积极条件出发。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政治学发展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三大方面:
首先,中国政治学发展为中国政治发展提供了具体的发展目标。1985年,邓小平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发展时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一系列政策中,“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显然,民主化是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目标。围绕着这个目标,我国展开了政治体制改革。1980年,邓小平在其发表的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讲话中,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原则和方向。在这个指导性文件的指导下,政治学研究深入探讨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如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完善选举制度、决策民主、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完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反对腐败等。1986年前后,为了把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具体化,并全面提上议事日程,邓小平提出了三大改革目标和三大改革内容。但是,邓小平认为政治体制改革要比经济体制改革更复杂和艰难,需要谨慎,需要认真研究,所以,认为这些目标和任务还必须具体化,以便使改革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6—180页。)这个要求,既是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同时也是对政治学研究提出的。为此,政治学研究对以往已提出的具体目标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丰富,提出更为具体的改革目标和方案。例如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法制建设方面给出了十分具体化的发展目标:党、政权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关系制度化,国家政权组织内部活动制度化,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关系制度化,人员的培养、选拔、使用和淘汰制度化,基层
民主生活制度化,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化。(注:《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47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显然,这个具体目标体系中包含了不少政治学研究成果。目标与手段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当政治学为政治发展提供具体发展目标的同时,实际上也提供了各种可选择的改革手段,这实际上为具体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