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对执政党建设的探索和发展(4)
2015-10-02 01:01
导读:转变的基本途径是建立由人民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民主政治制度。1954年,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没有制宪之权,不能制定法律,不能下命令,只能提建
转变的基本途径是建立由人民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民主政治制度。1954年,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没有制宪之权,不能制定法律,不能下命令,只能提建议”。(注:《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384页。)按照这一原则,中共领导在建国初期建立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组织框架。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此同时,刘少奇主持领导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最大规模的选举,在4.5亿人口的国度中,自下而上建立了由人民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中共的执政地位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这种国家形式来实现,也使中共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目标上升为中国人民的法律意志。这一制度的建立,使政党和国家政权得以在不同的范围内各自发挥自己的功能,从而更好地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尽可能地团结和吸引全国最大多数的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大事,在更大程度上调动各阶层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为了具体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领导方式,中共除了探索关于国家领导体制的问题外,还对党的具体领导形式作了一些探索。建国以来,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后,陆续在全国建立了各级政府领导机构,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中央某些部门和一些省、县级领导工作方面,却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过多地参与行政事务,抓不住重点工作等问题。1955年4月初,刘少奇发现了这一带普遍性的问题。他分析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现在任务变了,而组织形式、工作方法还没有作相应的改变,或这种改变还没有完成。我们熟悉的事如打游击、土地改革等现在都完成了,而不熟悉的事如基本建设、五年计划却强迫我们去做。我们没有经验,因而很吃力,很被动,现在要创造新的领导经验。”他提出改变这一现象的主要措施,就是健全政府的业务部门,让政府行政系统管理各项建设工作。党委则主要管干部,管政治思想和实行监督,也就是“党要管党”。他说:“现在党委的工业部都在管业务,但慢慢要转到管干部、管政治思想和实行监督方面来。地方党委要能把不应该管的事推出去,要把业务部门的机构健全起来,提高他们的水平,把不应该管的推出去,才能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注:刘少奇在听取西南各省负责同志汇报时的谈话,1955年4月5日。)所谓“应该管”的重要事情之一,就是管对干部的监督。他强调指出:“这样多方面的工作,这样大量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专门机关进行监督是不行的。”(注:刘少奇在听取西北各省区负责同志汇报时的讲话,1955年4月2日。)应该说,刘少奇这里提出的思路同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的党政分开的思想是相当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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