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1.知信权。知信就是收集、掌握事实信息。掌握事实信息的目的在于确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或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某一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决定,实质上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如公平、最佳社会效益等,对所要解决的问题的方案进行优选。方案的形成,离不开对事实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分类。而且,一个决议、决定能否达到决策者的目的,往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所要解决问题的信息的量和度。可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决定,离不开对事实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这一程序阶段,这是科学决策的保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获取信息资料:(1)人大代表的提案或意见;(2)某一个时期内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3)传媒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4)地方政府、法院、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有关重大事项。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部分决议、决定往往是根据领导动议或被动贯彻执行上级法律、法规做出的,结果实施效果不好。这种情况应当引起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足够重视。
2.调查权。如果说在知信权阶段,收集事实信息时,只注意了信息的有用性,那么在这一阶段,收集事实信息必须注意事实信息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一旦所要解决的问题或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确定之后,就必须深入收集对所要解决的问题具有针对性的信息。在这一阶段,决策者不仅要听取反映意愿者的意见。而且要听取相对方的意见和普通民众的意见;不仅要收集事实信息,也要收集法律信息,如宪法和法律对此问题的原则规定或国外和国内其他地方对相似问题的法律或法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案。
3.处理权。它包括决策权和撤销权。决策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正当程序运用自己长期积累的科学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多种方案根据一定价值取向做出评估、判断,挑选最优方案的权力。撤销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命令予以废除的权力。处理权是决定权的集中表现。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