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政治学:研究范式的复归或更新?(4)
2016-07-19 01:16
导读:四 正当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盛行并达到无所不在的程度时,作为一种批评和反对力量,新制度政治学出现了。最早的新制度政治学的倡导者,如马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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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盛行并达到无所不在的程度时,作为一种批评和反对力量,新制度政治学出现了。最早的新制度政治学的倡导者,如马奇(March)和奥森(Johan Olsen)不仅命名了这一理论,而且从一开始就明确表达了他们对经验性的政治学研究的看法。[10]、[11]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一方面提出许多对于政治学研究现状的批评意见,另一方面也指明了政治学误入歧途的原因。他们没有要求政治学完全复归到传统制度政治学,但是他们的确清楚地表明了对老制度政治学的某些特点的关注。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他们认为,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的研究范式有以下重大缺陷:过分强调社会因素(contextualism);忽略集体行为的意义(reductionalism);功能主义的滥用(functionalism);功利主义论(utilitarianism)和工具论(instrumentalism)。(注:同前面一样,这里也是根据上下文进行的翻译。)
首先,行为主义理论过分重视社会因素的政治意义。当代政治学理论降低了政治现象的意义并使它们在政治研究中边缘化,与此同时,过分强调其他社会现象,如经济增长、阶级结构和社会——经济分立的政治意义。更重要的是,一反政治学认为社会依赖国家的传统,当代政治学(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认为社会高于国家、国家依赖社会。以此为依据,当代政治科学才会大谈特谈“让国家缩回去”的话题。其次,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都有强调个人行为的倾向,因而都忽略了集体政治行为。按照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集体的行为是由个体的选择组成的,在个人选择面前,集体行为的意义已经丧失,甚至连制度的价值、规范和法律约束在个人选择面前都起不到主要作用。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坚持这样一种看法:集体性的输出是依赖个体的互动的。这种看法如果不是把集体行为的政治意义完全否认,也是降到了最小程度。再其次,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但理性选择更为明显。理性选择的基本假定是:人们通过政治行为来实现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但是,问题在于人们投身政治活动不一定完全是为了实现自我利益,对于制度政治学的拥护者来说,政治活动的动机也可以是集体的或者政治价值层面上的。因此,即使人们完全按照制度的要求去进行决策,也是完全“理性”的。第四,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假定历史是一个有效的、达到某种程度平衡的过程,因此,比较政治学中的结构功能主义主张社会是一个政治组织形式。在这种政治组织形式中,任何能够影响政治平衡的因素都是“政治”的。制度政治学反对这种主张,认为政治要比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家所假定的麻烦得多。最后,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还有工具论的缺点,它们太关注政治输入和输出,而忽略了政治过程、政治特征和社会政治价值的作用,把这一切仅仅看成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政治输出的工具,都只是“政治符号”,都服务于一定的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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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对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的批评基础上,制度政治学的拥护者公开地呼吁建立一个新的制度政治学研究范式。马奇和奥森宣称,新制度政治学将用一种新的范式弥补现在处于领导地位但却有明显缺点的主流政治学的五个方面的不足,这种范式将集体行动置于政治学研究的中心并将重新考察政治集体行为与政治环境的关系。
新制度政治学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对“政治制度”的界定。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制度政治学的倡导者们列举了制度的基本特征:第一,任何社会都有某种结构特征,尽管这种结构可能是正式的,也可能是非正式的;第二,这种结构要成为制度还必须满足一个要求:稳定。社会结构只有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存在才是制度;第三,只有某种社会结构影响到人们的政治活动时,它才是政治制度;第四,制度必须有比较的意义,可以和其他的社会结构相对照,并且在这个制度的成员中存在某种共有的观念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