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会计核算浅析(2)
2013-06-27 01:18
导读:[例2]甲、乙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企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40%,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股权投资
[例2]甲、乙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企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40%,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9年1月2日,甲公司出资4500万元再次购买乙公司的20%股权(不考虑相关税费),持股比例达到60%,并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再次购买乙公司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如下:“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800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00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500万元,未提减值准备,投资期间乙公司未发放现金股利。追加投资时,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5000万元。甲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无其他相关事项。则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追溯调整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0000
盈余公积 1000000
资本公积 50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80000000
(损益调整) 10000000
(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5000000
(2)追加新的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45000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000
(3)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25000000
贷:资本公积{ [25000×60%-(4500+8000)]万元}
25000000
(二)其他情况下,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的转换 除从非控制转为控制外,其他情况下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一律按转换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新的投资成本。
[例3]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60%,甲公司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因此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9年10月28日,甲公司转让其持有乙公司的40%股权,转让股权后,甲公司不再能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但仍然能够对其产生重大影响,转让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余额为80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0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则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科教范文网 lw.AsEac.com编辑整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7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5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0000
(40000×20%-7500=500万元,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应该注意的是,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构成控制的,新投资准则中虽然并没有明确说明,但根据转换的相关规定,可仍按成本法核算。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本文为江苏省财政厅《长期股权投资研究》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同时得到
苏州大学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项目编号BV110203)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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