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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收费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征税规定各不同(1)(2)

2013-08-05 01:32
导读:三、企业平销返利行为中进项税额转出的运用分析 所谓平销返利,一般是指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

  三、企业平销返利行为中进项税额转出的运用分析

  所谓平销返利,一般是指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的销售方式。平销行为不仅发生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而且在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与商业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中也时有发生。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例4]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10月从另一纳税人处购得商品10000件,每件10元,合计货款100000元,税金17000元。供货方按10%进行返利,并用现金形式支付。

  A企业购入商品时,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A企业在收到返利时,会计账务处理应为: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库存商品  10000(若结算后收到返利则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

  实务中,购买方直接从销售方取得货币资金、购买方直接从向销售方支付的货款中坐扣、购买方向销售方索取或坐扣有关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购买方在销售方直接或间接列支或报销有关费用、购买方取得销售方支付的费用补偿等情况都应按返利原则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四、增值税出口退税行为中进项税额转出的运用分析

  按照我国增值税条例规定,出口产品的增值税实行零税率,为出品产品所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退回。但在实际工作中,进项税额只是部分退回,未退回的部分不能再抵扣,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5]A企业1月份购进外销商品一批,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合计11700元;该批商品全部外销,售价16000元。经计算,当期免抵税额900元,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假设为8500元),其余800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借:银行存款  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  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9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00

  从上例可以看出,企业为出口产品所购货物的进项税额由于未全部退回,则未退回的部分视为企业购进货物的代价,应反映为销售成本。企业购入外销商品一批,价款10000元,进项税额1700元,共计11700元;该商品出口,国家退税900元,其余800元未退。从总体上来看,企业购进货物的全部代价是11700元,国家退税900元,实际代价为10800元。由于不含增值税的价款10000元直接作为存货处理,在货物出口后,已经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因此,未退回的800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要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其结果是,主营业务成本共计为10800元,反映购进商品的实际成本。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与“进项税额转出”对应的科目涉及“主营业务成本”、“待处理财产损益”(结转净损失时通常转入“营业外支出”)等,这将直接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还有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虽然并未影响当期的应税所得,但随着在建工程的完工、折旧的计提,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转让处置,相应的增值税将在以后的期限内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因此对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业务需要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予以关注,以正确计算企业损益,同时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参考文献:

  [1]戴德明等:《财务会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侯立新:《增值税业务有问必答》,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3]财政部:CPA考试教材《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4]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5]葛家澍:《中级财务会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共2页: 2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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