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高校校办企业内部财会人员委派制度的思考(2)
2013-11-07 01:31
导读:(三)委派的会计人员能严格把关,纠正经济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高校投资公司、企业后,由原来的事业拨款、服务单位变成了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在这种转
(三)委派的会计人员能严格把关,纠正经济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高校投资公司、企业后,由原来的事业拨款、服务单位变成了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在这种转变过程中,某些单位内部控制不严,部分会计人员为了单位利益主动舞弊,在保住经营单位利益的同时也获得了私利。而实行会计委派制,会计岗位进一步专业化,会计人员能更好地履行职务和监督职能,规范财经秩序,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
(四)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加强监督、防范风险。由于会计人员是校办公司、企业的一分子,自然要受制于、服务于各校办企业,这样势必会缺乏进行会计监督、制约的基础,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客观、公正。对校办公司、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受派的会计人员可以加强对受派企业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工作岗位设置的管理,督促落实岗位责任制,还可在业务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减少违规操作现象,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企业的经营风险的能力,有效地解决了资产生成前的要素完整性问题,有利于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浅议我国事业单位的财会制度改革
略论我国金融会计风险防范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