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1)(2)
2014-03-23 01:26
导读: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隶属关系不清 传统模式下的内部审计不适应新形式的发展,而新的内部审计准则、标准、工作流程等规范尚未建立或不完善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隶属关系不清
传统模式下的内部审计不适应新形式的发展,而新的内部审计准则、标准、工作流程等规范尚未建立或不完善,这些都导致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缺乏评价标准;西方国家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合理,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其他部门无权干涉,独立性较强。而我国企业的内审机构表面上也是对董事会负责,实质上受经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制约和影响,独立性太差,甚至有的企业的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兼任内审部门的领导,其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导致隶属关系不清,监督不力。
2、内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受到限制
在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实际上是一种行政命令的产物,形成了作为国家审计基础而存在的内部审计模式,这种审计模式导致人们对内部审计在性质认定上的模糊;这与落后的企业管理体制有很大关系。从我国现状来看,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大多设置于管理层之下,在高层管理人员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为管理经营者服务,其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强,从而影响到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
3、内审的工作范围过于狭窄
直到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还仅限于财务领域,重点检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错防弊上,很少触及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域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论企业内部的审计职能
审计合谋的成因及治理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