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准则中存货核算的比较分析(1)(2)
2014-06-05 01:10
导读:(四)对收获农产品成本和企业合并取得存货的规定 新存货准则中增加了“收获时农产品的成本和企业合并时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
(四)对收获农产品成本和企业合并取得存货的规定
新存货准则中增加了“收获时农产品的成本和企业合并时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本次新制定的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同时又删除了旧存货准则中关于捐赠方提供了有关证据和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证据情况下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成本确定的相关说明。
(五)对企业提供劳务所发生的费用的规定
新存货准则中增加了“企业提供劳务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计入存货”的内容。相应地,新存货准则在第14条中将旧存货准则中“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当发出存货的成本”的内容重新修订为“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当发出存货的成本”,以与新存货准则第13条相对应;而旧存货准则中则没有对“提供劳务”存货成本做出规定。
(六)对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价值的规定
新存货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
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即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来确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而公允价值的确定是本次新修订会计准则的一个亮点;而旧存货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确定。所以旧存货准则对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人为可操纵性很大,容易造成存货资产的不实。
(七)对存货发出成本的计量方法的规定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新存货准则中取消了旧存货准则中关于发出存货成本的后进先出法。这一做法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有时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情况。二是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在物价发生不同变化的情况下,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对发出存货和当期利润的影响会有很大的差异,如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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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对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