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电算化对银行会计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2)
2014-09-06 01:02
导读:三、银行会计电算化给银行会计理论与实务带来的变革及对策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进行分类汇总反映的类
三、银行会计电算化给银行会计理论与实务带来的变革及对策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进行分类汇总反映的类别名称,是银行设置账户、归集和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事项的根据。在银行会计工作中,通过设置和运用会计科目,可以将银行错综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分门别类地反映,从而保证银行会计所提供的信息符合和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保证银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目前,银行会计科目处于一种不规范、不统一的状态,与银行会计电算化的要求极不相适应。而实现银行会计电算化,对会计资料的统一和规范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
1.为了实现“资源共享”,要求银行会计科目类别、名称、编码、核算内容应尽量统一和规范。
2.为了减少银行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初始设置工作量,要求会计科目的层次、内容应尽可能统一,并尽可能稳定。明细科目的设置尽量考虑电子计算机系统处理的方便。
3.会计科目的编码是银行会计电算化中的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会计科目代码要有扩展性并且位数要适当。银行会计科目代码使用范围广,一旦代码的长度或编码方式发生变化,对整个系统的影响非常大。但银行的经济活动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会计科目的数量(特别是明细科目)也会随之不断发生增减变化。这就要求银行会计科目编码方案要有一定的可扩展性,在一定的时期内,在不改变原有编码体系的条件下可以很顺利地增减科目。与此同时,又要防止代码过长,造成记忆、输入、使用上的不便。
(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也是核对账务和事后留存查考的重要依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银行会计核算操作的起点和基础,在任何情况下,没有审核合格的会计凭证就不能处理业务、记载账务,就不能向电子计算机系统输入数据———这是银行会计核算的一条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定。在手工操作的条件下,受手工操作方式的影响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制约,会计凭证的处理一般都要经过由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的环节。实现银行会计电算化后,记账凭证主要有三个来源:(1)手工编制的零星业务的手工凭证;(2)其他业务子系统在对业务处理后自动生成的机制凭证;(3)账务处理系统自身产生的固定凭证。记账凭证分为三类:手工凭证、机制凭证和固定凭证。其中,手工凭证是人工编制、手工录入的,后两者都是机器自动编制、自动转录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所关心的已不再是根据记账凭证登账的工作量大小问题,而是凭证的来源。因为这时所有的记账凭证都存储在计算机中,如果不能从中明确地区分出凭证的来源,银行会计以及审计工作就会非常困难。因此,银行会计电算化以后,对记账凭证按其来源而不是按会计科目进行分类,是必要的且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另外,会计凭证也将由以实物凭证的传递为主转变为主要传递“电子凭证”的方式(实行“票据载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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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账簿,是指由相互联系并具有一定格式的账页所组成,是用来分类记载各项经济业务事项的记录薄册,是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会计信息的主要依据。在银行会计手工操作的条件下,银行会计账簿按其性质和用途可以分为序时账薄、分类账簿和备查账簿。按照“双线核算”原则的要求,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码后的记账凭证,平行登记分户账和总账。其中总账和分户账的相互核对即总分核对是保证账簿记录正确无误的关键所在。而在银行会计电算化的条件下,账簿的登记是通过电子计算机系统集中自动化处理来完成的,总账和分户账之间不存在相互核对的问题,总分核对已无实质性意义。在账簿的格式问题上,限于打印机的条件,传统账簿的输出在软件设计上有一定的难度,使用中也存在浪费纸张、成本较大的问题,因此,账簿格式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另外,银行会计电算化条件下是否一定要打印输出账簿呢?从信息保存的角度来看,存储于磁介质和存储在纸介质上的效果是一样的。银行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打印账簿,也只是多一种各查的会计档案资料而已,但这种做法的代价则是费时、费力、成本增加。目前不少实现了银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平时并不打印账簿,只在会计期末或检查时才予以打印就是一个证明。因此,银行会计电算化的所谓账簿只不过是根据记账凭证按会计科目进行归类、统计的中间结果,而在计算机内部不存在手工意义上的各种账薄;此外,将会计账簿分为
日记簿、总账及明细账的价值和必要性已经不大。会计电算化以后,只要给出一个会计科目,计算机就将涉及到该科目的所有业务全部筛选出来形成所谓的账簿,而不管这个科目是存款科目还是贷款科目,是总账科目还是明细科目,而且所有的账都可表现为一种统一的形式。在银行会计手工操作中,一旦发生错账,应根据不同的错账情况,在分清错账类型的基础上,相应的采用“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和“兰字反方更正法”等进行更正。而在银行会计电算化操作的条件下,输入数据都要经过严格的逻辑性校验,如会计科目逻辑性校验、借贷发生额平衡校验等,因此,不需要用划线更正法来更改账簿记录。如果账簿记录有问题,那么一定是合法性问题,往往采用输入“更正凭证”的方法加以更正,它类似于“红字更正法”,以便留下错账更正的线。